高澜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并于2021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98,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8.5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7.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044,825.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关于敏感期的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数量和节奏 的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370,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784,750股(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592,525股)。 3、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关于交易委托时段的 规定,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