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8:41:11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铁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5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股东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汝州顺成”)计划自
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4,881,241股;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49,762,483股。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4)。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6日,汝州顺成减持公司股份1,346.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0)。截止至2021年4月22日,汝州顺成减持公司股份2,203.0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77%,减持时间过半。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7)。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6月11日,汝州顺成减持公司股份1,265.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公司于近日收到汝州顺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年7月1日,汝州顺成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03.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同时,汝州顺成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汝州顺成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占公司总
股份比例

股份来源

汝州顺


集中竞价

2021年3月23日

7.52

36.06

0.03%

重大资产重
组非公开发
行股份

大宗交易

2021年3月24日

7.00

600.00

0.48%

大宗交易

2021年3月25日

7.00

230.00

0.18%

大宗交易

2021年3月26日

7.00

480.00

0.39%

大宗交易

2021年3月29日

7.00

857.00

0.69%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8日

7.59

87.00

0.07%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0日

7.54

239.23

0.19%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1日

7.40

82.47

0.07%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8日

7.67

203.57

0.16%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9日

7.66

466.86

0.38%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30日

7.51

120.87

0.10%

合计

--

--

--

3,403.06

2.74%

--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汝州顺


合计持有股份数

148,864,334

11.9660%

114,833,734

9.23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864,334

7.9469%

64,833,734

5.2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4.0191%

50,000,000

4.019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汝州顺成本次减持计划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汝州顺成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及进展披露,本次减持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汝州顺成如未来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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