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ETF : 关于新增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方式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新增投票方式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6月19 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海证券 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 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2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分别发布了《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丰富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票方式,基金管理人拟增加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作为新 增的投票方式。 一、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s://vote.sseinfo.com)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7月21日 3、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交易日9:15-15:00 (二)网络投票的投票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1年7 月5日起,至2021 年7月21日,在每个交易日9:15-15:00,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 记日(2021年 6月 28日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 行使表决权,首次投票前,持有人需要参照平台提示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身 份认证。 2、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应当对本持有人大会表决议案明确发表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见。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证 券账户,可以通过任一持有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 其全部证券账户下的持有份额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通过同一证券账 户通过网络投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该证券账户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通过 多个持有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证券账户下的表决意 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如需登录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基金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可事先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 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5、本部分所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仅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网络方式表决票的统计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在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后,向基金管理人发送网络投票数据明细,并在网络投 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提供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二 、计票 1、本次会议的计票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 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的第2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三 、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本次议案须经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 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 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 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 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 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五 、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六 、重要提示 1、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宜获表决通过,本基金将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出借业务存在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等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与成本。具体而言,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交易对 手方违约无法按期偿付本金、利息等证券相关权益,返还证券,导致基金资 产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出借证券量过大无法应对基金大额赎回的风 险。投资风险是指基金在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投资策略失败、对投资 标的预判失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认真阅读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票效力认定程序和标 准等内容,详见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 讯方式召开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新增网络投票有关事项和规定 予以说明。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投资者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只存在纸质方式表决以外的有效的其他方式表决 时,以有效的该种表决方式为准;多次以其他方式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其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通过纸质投 票、网络投票重复进行表决的,且纸质表决意见为有效表决票的,以纸质投 票表决意见为准。故提示基金份额持有人慎重行使投票权利,采用除纸质方 式表决外其他方式表决的,形成有效表决意见后将无法更改表决意见,如需 更改表决意见,需采用纸质方式表决。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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