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657 证券简称: 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 02 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董事 、高管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 司 ” )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胜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 8 , 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 7 34 % ;通过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 7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02 %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273,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36 % 。上述股份 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 的股 份 及 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王胜永先生直接持 有 9 8 , 7 00 股公司股份 , 已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胜永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 4 , 6 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0.0 183 %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胜永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273,700 0.2036% IPO前取得:186,100股 其他方式取得:87,6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作为 公司 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胜永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9 8 , 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 7 34 % ;通过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 7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02 % ;直接 和间接合计持有 27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36 % 。上述股份 来源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 的股份 及 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王胜永先生直接持 有 9 8 , 7 00 股公司股份 , 已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王胜永 32,900 0.0245% 2020/2/18~ 2020/7/8 17.93-17.95 2020年1月15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王胜永 不超过: 24,600股 不超过: 0.018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600股 2021/7/27~ 2022/1/26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 1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通过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3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 4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发行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 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 5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6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7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的,本 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 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预计减持期间自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月26日。(窗口期 不得减持) 2、本次王胜永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8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 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王胜永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 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 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王胜永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王胜永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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