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中短债 :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8:11:02 中财网

原标题:中海中短债 :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而来。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48
号)和《关于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
金部函[2014]933号)的核准募集,《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4年8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海惠祥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为本基金,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
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
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II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6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III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3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55
七、基金的存续
.....................................................................................................5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57
九、基金的投资
.....................................................................................................70
十、基金的业绩
.....................................................................................................79
十、基金的财产
.....................................................................................................81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82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1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3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94
十六、风险揭示
...................................................................................................101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4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47
二十三、备查文件
...............................................................................................150


I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变更注册。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海惠祥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海中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2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
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3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生效起始日,《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
起失效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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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业务规则》: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
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
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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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
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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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邮政编码:200120
成立日期:2004年
3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曾杰
总经理:曾杰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2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陆佰陆拾陆万陆仟柒佰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葛玮赓
联系电话:
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1.59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409%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黄晓峰先生,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四川信托

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助教,国家海洋局管理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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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任科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项目处、经济评价处干部、保险处保险主
管,中海石油有限公司税收保险岗、代理融资岗位经理、资金部副总监、代
理总监、总监,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


刘显忠先生,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目前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历任青岛华兴有限公司职员,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资产管理岗主管、信息处长、信息经理、信息管理经理,中
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管理经理、资本市场处处长兼媒体与公共
关系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限机关投资者关系部(董事会办公室)
媒体与公共关系处处长,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信息师。


杨皓鹏先生,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裁秘书、托管部项
目经理、自有资金及信息管理部综合业务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人
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代理
督察长、总经理。


葛小波先生,董事。清华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兼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历任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
权益投资部和股权衍生品部行政负责人,党委委员、执委委员、财务总监,
党委委员、固定收益部行政负责人,党委委员、执委委员、财务总监和首席
风险官。


江志强先生,董事。东南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财
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


Philippe
CIEUTAT先生,董事。法国国籍。ESSEC管理学院AACSB认证(等
同于MBA)。现任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执行委员、首席执行官。历任Mazars
&
Guerard审计咨询公司高级金融审计员,汇丰银行集团金融服务高级审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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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汇丰银行全球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总监,汇丰银行(法国)战略和计划主
管,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执行委员、财务总监及首席行政官。


陈道富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现任国务院发
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国务院发展
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WANG
WEIDONG(王卫东)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博士。

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SidleyAustin(盛德律师事务所)
芝加哥总部律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MBA项目访问教授,北京德
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
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经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
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研究中心主任。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
教授。


2、监事会成员

张悦女士,监事长。中国石油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合规总监。目前兼任: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历任北京石油交易所交易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计财部会计、企
管部企业管理岗,中海石油总公司平湖生产项目计财部经理,中海石油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部岗位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
计划财务部经理、稽核审计部经理、纪委副书记、合规总监、党办主任、信
托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稽核。


Pascal
CHARLOT(夏乐博)先生,监事。法国国籍。法国埃夫里大学硕
士、法国国立电信管理学院硕士。现任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会成员、执行总监、营运总监、第1类和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
员,爱德蒙得洛希尔集团亚太区财务长以及爱德蒙得洛希尔(瑞士)业务发
展经理。历任法国巴黎银行全球IT部门客户经理、法国巴黎银行新加坡分行
项目经理、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爱德蒙得洛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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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营运总监、第1类和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
爱德蒙得洛希尔(瑞士)商务拓展部高级副总裁。


吴幸,职工监事。悉尼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历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人力资源高级经理、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章悦,职工监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总经理。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中
国区总部内审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高级内
审经理、监察稽核部部门主管、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经理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曾杰先生,总经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历任浙江省医药工业
总公司药品科科员,科斯顿资本投资计划部总监,韩国未来资产证券株式会
社北京代表处代理,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总监,上海耀之
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总部总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监。2021年4月进入本公司
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李俊先生,副总经理。东南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学士。历任华光电子工
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技术部运维经理、副总经理,
联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总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
9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2020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黄乐军先生,督察长。厦门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北京近铁运通运输有限
公司厦门分公司职员、上海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2018年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8年3
月至今任本公司督察长(期间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兼任本公司代理总经
理)。


4、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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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邵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曾任中植企业集
团北京管理总部助理分析员、兴业证券计划财务部研究员、招商银行上海分
行同业经理、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

2018年9月进入中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投研中心拟任基金经理。

2019年2月至今任中海
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2月至今任中海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3月至今任中海惠裕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曾杰先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乐军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权
益投资总监、代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代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邱红丽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
理。

刘俊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副总
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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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
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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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
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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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限制。


(六)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体系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

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
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1)以最大程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己任。

(2)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3)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4)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5)制度建设是基础。

(6)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3、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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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董事会负责
控制公司整体运营风险;二、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领导
及政策决定;三、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业务风险进行日常管理;四、各职能部
门负责对各自业务活动中潜在的风险通过执行制度进行控制。


(1)董事会应充分重视风险控制。通过批准公司的风险控制战略、制
度和工作计划,确保公司已具有了管理其面临的所有风险所需的必要系统、
运作制度和控制环境,并通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管理层
的风险控制工作发挥更权威的监督作用。董事会通过控制公司治理结构风
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达到
对风险的最终控制。

(2)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风险控
制进行决策和协调,是公司日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具体职责
主要有: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的
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并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审
议公司其他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

(3)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和基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
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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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
动)进行合规控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
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
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5)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执行单位,应在
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
定、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定,并督导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5、监督机构的合规检查作用

公司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公司督察长
和监察稽核部组成,其主要作用是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控制。

其中,审计与合规委员会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督察长工作报告和监察稽核报
告,检查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和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运作的监督工
作,从而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监督;

督察长是董事会常设的执行监督职能的岗位,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
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
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动)
进行合规性检查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中
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
得到贯彻和执行。


6、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
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
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
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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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
环节。


(3)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
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
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
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
控防线:
a、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
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
相互监督制衡;
c、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
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
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各部门职能与授权范围来完成;
(9)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财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
的财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
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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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公司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
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
实。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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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
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
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
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
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
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
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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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
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
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
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
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
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
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
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
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
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
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
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
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
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
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1年
3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60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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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
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
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
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
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
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
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
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
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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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
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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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法定代表人:曾杰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
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
1号楼
F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
1号楼
F218
负责人:刘承来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郑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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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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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049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传真电话:021-50979507
联系人:高希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61616206,021-61162137
传真:021-6360419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施传荣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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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传真:0574-89103213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1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9层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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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权唐、许梦园
电话:95587/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1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
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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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或
400-888-8588
(1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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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2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经纪业务总部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1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8248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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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358

(2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
-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

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电话:0755-88320851
传真:0755-82026942
客服电话:95532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楼
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2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30


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2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热线:95360
邮编:130119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2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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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谭磊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2-89606165
客服电话:95548
(3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丽娟
业务联系电话:021-64339000-807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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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3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和
4008-888-818
(3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36)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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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楼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传真:0752-2119660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3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人代表: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0769-22119348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李荣、孙旭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3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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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杨子彤
客服电话:95519
联系人电话:010-6363
1752
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66222276
网址:www.e-chinalife.com
(4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4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4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业务联系人:郑茵华
联系电话:021-20691831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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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089-1289

(4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4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陈慧慧
联系电话:010-85657353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4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47)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
A座
9层
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娣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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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76-9988

(4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4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佳慧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5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史丽丽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5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周斌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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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7756019
客服电话:400-786-8868-5


(5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
7层
727室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刘宝文
联系电话:010-63130889-8369
客服电话:400-166-1188

(5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54)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中期大厦
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方艳美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客服电话:010-65807865
(55)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号
201室
A区
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汇付天下总
部大楼
2楼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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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联系电话:021-34013996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5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5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号盈科中心
B座裙楼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号盈科中心
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陈铭洲
联系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0681176
(5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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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6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61)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168号同济大厦
10-11层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
168号同济大厦
10-11层(总部)
法定代表人:朱中文
联系人:梁蕾
联系电话:0551-62870125
传真:0551-62870131
客服电话:4006269988
(6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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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6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服电话:400-893-6885
(6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翟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6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29330513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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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6920530
联系人:刘昕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66)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六层
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浦项中心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4006236060
传真:010-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6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6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联系电话:18601207732
传真:010-82057741
客服电话:4000888080
(6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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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号
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220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70)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号楼
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号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电话:010-57649619
传真:010-57649620
联系人:朱翔宇
客户服务电话:010-57649619
(7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6(10)88312877
传真:+86(10)88312877
联系人:徐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7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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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联系人:张慧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7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吴季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74)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号华能联合大厦
402k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号华能联合大厦
402k
法定代表人:袁飞
电话:61621602
传真:61621602*819
联系人:袁振荣
客户服务电话:61621602
(7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熊小满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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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电话:0592-3122672
传真:0592-3122701
联系人:梁云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7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3号楼为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联系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7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座二层
20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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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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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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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6389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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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80)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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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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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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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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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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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85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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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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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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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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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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