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核心成长A : 关于新增中国人寿为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9:16:23 中财网
原标题:汇丰晋信核心成长A : 关于新增中国人寿为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人寿为汇丰晋信核心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人寿” )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1年7月5日起,本公司新增中国人
寿为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申购赎回业务定期定额投资
1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1578 开通开通
2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11579 开通开通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
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旗下开
放式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21年7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人寿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业务
申请。根据实际需要, 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
告。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
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 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
凭证(如有),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
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
(含100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
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

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
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
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原销售机构申
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客服电话:95519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中国人寿为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
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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