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丰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
证券代码: 600615 证券简称: *ST丰华 公告编号: 2021- 2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一致行动人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上海丰华 ( 集团 ) 股份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21年 7月 5日收 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 重庆市渝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渝商实业”)《 关于减持 股份的告知函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6日, 渝商实业因员工疏忽,对交易规则不熟悉 , 在未履行 预披露及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将 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 15万股 违规 减持 , 减持具体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 量(股) 持股 比例 重庆市渝商实 业投资有限公 司 隆鑫控股有限 公司一致行动 人 交易系统 集中竞价 2021年 1 月 26日 5.41- 5.5 元 150000 0.08% 渝商实业在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票15万股,本次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 股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 减持细则 ” )第十三条规定: “ 大股东、董 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 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 渝商实业于 2021 年 1 月 26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该减持行为未在减持股票 前履行 预披露 程序,且在减持 后也未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构成了违规减持。 二 、本次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 渝商实业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 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 渝商实业将加强对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持有 上市 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 强事先与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的沟通,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 渝商实业承诺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 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 提高合规意识 。 3、 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 进一步督促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减持规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亦提醒相关股东注意违反 减持规定和承诺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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