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7-4-4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 / 本人作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的控股股 东 / 实际控制人,确认新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 本公司 / 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新柴股份违反规定披 露信息,或者指使新柴股份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 形。 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仇建平 实际控制人 : 仇建平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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