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21:26:59 中财网
原标题:常山北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035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
到公司5%以上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控股”)
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及
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2日期间,
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09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明控股、李锋、应华江

住所(北明控股)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引渠南路18号院北明软件园A座3层

住所(李锋)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六号华亭嘉园

住所(应华江)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31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2日

股票简称

常山北明

股票代码

000158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北明控股

2,109.09

1.32

李锋

448.38

0.28

应华江

352.12

0.22

合 计

2,909.59

1.8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北明控股

合计持有股份

19,894.03

12.44

17,784.94

11.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94.03

12.44

17,784.94

11.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李锋

合计持有股份

1,592.21

1.00

1,143.83

0.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8.05

0.25

142.43

0.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4.15

0.75

1,001.40

0.63

应华江

合计持有股份

1,500.41

0.94

1,148.29

0.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10

0.24

142.98

0.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5.31

0.70

1,005.31

0.63

合计持有股份

22,986.64

14.38

20,077.05

12.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67.18

12.93

18,070.35

11.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9.46

1.45

2,006.70

1.2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受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委托,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0年7月23日和2021年6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
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2021-027),2020年9月1日
至2021年7月2日期间,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实际减持情况与上述两次披露的
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
生、应华江先生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972,200股,本次减持已结束,
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7,192,7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9日,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减持股份6,792,700股。



2021年6月1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拟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972,300股。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2日,北明
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已合计减持股份22,303,200股。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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