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自2020年2月22日至此公告披露日,控股股 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减持股份合计9,3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019号公告。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暨公司控股股东减持 股份的公告》,2021年7月5日,为实施公司“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事业 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减持股份合计 2,0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039号公告。 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1年7月5日,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 先生累计减持股份合计11,476,400股,累计减持股份的比例达到1.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2月22日至2021年7月5日 股票简称 杰瑞股份 股票代码 002353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孙伟杰(A股) 763.14 0.80 王坤晓(A股) 269.95 0.28 刘贞峰(A股) 114.56 0.12 合 计 1,147.64 1.2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孙伟杰 合计持有股份 20,283.41 21.18% 19,520.27 20.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0.69 5.04% 4,812.76 5.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452.72 16.13% 14,707.51 15.35% 王坤晓 合计持有股份 13,646.65 14.25% 13,376.70 13.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7.82 3.20% 3,298.12 3.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78.82 11.04% 10,078.58 10.52% 刘贞峰 合计持有股份 11,113.31 11.60% 10,998.75 11.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8.33 2.90% 2,705.70 2.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34.98 8.70% 8,293.05 8.66% 合计 45,043.37 47.03% 43,895.73 45.83%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1、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 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大宗交 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314,158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2 日,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减持股份合计 9,3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在前述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2021年7月5日,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合计2,0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此 项不适用。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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