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18:21:45 中财网
原标题: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1-085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
021

7

9
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
合计持有公司
6
02,006,6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0.76
%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
18,000,00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6
9.43
%
,占公司总股本的
1
4.42
%
;截至
2
021

7

9
日,
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
华物流”)合计持有公司
251,436,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
.67
%
,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
2
38,948
,
38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
5.03
%
,占公司总股本的
8
.24
%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
7月
9日,
公司分别收到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
新华物流的通知



(一)
获悉海航科技集团将其质押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4,006
,
689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将其
被北京市
大兴

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0,000股办理了解除司法轮候
冻结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海航科技集团


本次
解质
(解冻)
股份


184,
0
9
6
,
689




其所持股份
比例


3
0.
5
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
.35%


解质
(解冻)完成
时间


2
021

7

9






持股数量


6
02,006,689


持股比例


2
0.76%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4
18,000,000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其所持股份
比例


6
9.43%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4.42%







(二)
获悉大新华物流将其质押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392,656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大新华物流


本次
解质股份


12,392,656



其所持股份
比例


4
.9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43%


解质
完成
时间


2
021

7

9



持股数量


2
51,436
,
596


持股比例


8
.67%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2
38,948
,
380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其所持股份
比例


9
5.03%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
.24%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押前累计质
押数量(股)


本次解除质
押后累计质
押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累计被司法
冻结、司法轮
候冻结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6
02,006,689


2
0.76%


6
02
,
006
,
689


4
18,000,000


6
9.43%


1
4.42%


39,
39
6
,974


6
.
5
4
%


1.36%









2
51,436
,
596





8
.67%





2
51,341,036





2
38,948
,
380


9
5.03
%


8
.24


1
71,488,380


6
8.20%


5
.91%






853,443,285


2
9.44%


853,347,725


656,948,380


7
6.98%


2
2.66%


210,
88
5
,354


2
4.
7
1
%


7
.
2
7
%







根据海航科技集团、大新华物流的通知,本次解押股份后无再质押的计划,
若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海航科技集团、大新华物流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
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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