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股东关于减持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098 股东关于减持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管理的4支信托计划)和股东张近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管理的4支信托计划) 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8 号金山大厦 B 楼一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京市淮海路6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7栋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 股票简称 苏宁易购 股票代码 002024 变动类型(可多 选) 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张近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为苏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 是√(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张近东) 284,999,999 3.06% A 股(苏宁电器集 团公司) 386,634,706 4.15% A 股(西藏信托有 限公司(代管理的 4支信托计划)) 286,201,086 3.07% 合计 957,835,791 10.2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协议转让)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81,876,785 32.03% 2,024,040,994 21.74% 其中:有限售条件 1,524,914,946 16.38% 1,524,914,946 16.38% 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6,961,839 15.65% 499,126,048 5.3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是√ 否□ 2021年7月5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张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控 股集团”),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 集团”),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代表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 藏信托-顺景 3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顺景 5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莱沃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莱沃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称“4 支信 托计划”,苏宁电器集团通过前述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拟将所持公司合计数 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6.96%的股份转让给江苏新新零售创新基金二期(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新新零售基金二期”)(详见2021-093号公告)。 张近东先生将所持公司311,629,99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5%)转让给 新新零售基金二期,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59 元/股。其中,张近东先生将其 所持公司 26,63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新新零售基金二期;其余交易系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完成。 苏宁控股集团将所持公司116,375,49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5%)转让 给新新零售基金二期,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59 元/股,交易系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完成。 苏宁电器集团将所持公司864,489,56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29%)转让 给新新零售基金二期,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59 元/股。其中将其所持公司 79,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新新零售基金二期;其余交易系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完成。 西藏信托将其所持公司286,201,08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7%)转让给 新新零售基金二期,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59 元/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 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 管理办法》等法 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 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管理的4支信托计划) 2021年7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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