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低碳 : 关于调整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平安证券的申购最低限额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 平安证券的申购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平安证券”) 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 21 年 7 月 12 日起调整 汇丰晋 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 平安证券的 申购 交易 限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40008 二、 调整内容 自 20 21 年 7 月 12 日起, 投资者通过 平安证券申购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时, 首次 申购 最低金额调整为 10 0 元,追加 申购 每次最低金额调 整为 10 0 元 。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 平安证券的 申购 交易 限额 调整事宜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 平安证券的规则执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20376888 网址: www.hsbcjt.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stock.pingan.com 客服电话: 95511 - 8 五、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1 年 7 月 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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