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永顺一年持有混合A : 关于华夏永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20:36:22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永顺一年持有混合A : 关于华夏永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永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永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永顺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永顺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
012170,C类
基金份额代码:
012171)自
2021年
7月
7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
模上限为人民币
1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
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
可自
2021年
7月
12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
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
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网站:
www.swhysc.com;

(二)申万宏源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95523、400-889-5523;

申万宏源证券网站:
www.swhysc.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
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
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
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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