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睿享文娱混合A :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3:41:28 中财网

原标题:平安睿享文娱混合A :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
二一


















重要提示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16

1

25
日证监许可
[2016]170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3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
部本金。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
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
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
风险。本基金在股票投资中重点关注文体娱乐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这种评估具
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
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该类
型股票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
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
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而被
合并导致基金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
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
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
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
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
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本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将承担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具体风
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


章节的具体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
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
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
变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21

7

13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0

12

31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
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20

12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5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6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6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7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8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9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9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9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9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10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104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112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11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2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24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53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72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75
第二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177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78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
179





第一部分 绪言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
他有关规定以及《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平
安大
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平安睿享文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
,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
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
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
指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
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活动




24
、销售机构: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
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3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
符合《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交易的债券等。



55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6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7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0

1917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
2011

1

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马杰


联系电话:
0755
-
22623179


2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0%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

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
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




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
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宁先生,董事,硕士,
1973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中银香港和德勤公
司。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中心资金部总经理,兼任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平安
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科海外財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马琳女士,董事,硕士,
1982
年生。曾任职于普华永道、香港汇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09
年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集团内控管理
中心银行风险管理岗、银行风险管理室经理及集团首席投资官办公室资产策略经
理,自
2018

5
月起至今,担任集团资产管控中心高级资产策略经理,兼任平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
1983
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从事运营规划,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
管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硕士,
196
3
年生。曾任职于澳新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并担
任高级管理职务。

2011
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兼香港区总裁兼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崇侨托管(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数码通电讯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
United Investments
Private Ltd
董事、
United Orient Capital G.P. Ltd
董事、
United Pte Equity
Investments (Cayman) Ltd
董事、大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张文杰先生,
董事,学士,
1964
年生,新加坡。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府
投资公司

特别投资部门


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际
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薛世峰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1963
年生。曾任江西省行政学院老师、深




市龙岗镇投资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龙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鑫德莱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房地产部部长、监事会主席、法律顾问,
后加入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任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专职
律师。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
1965
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业主任、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1963
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员、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深圳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
书长。



潘汉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1949
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助
理经理
、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现任彩日本
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筑集团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
1967
年生。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
师;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营业部柜员、副主任、支行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
行部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广东南
粤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州分行
筹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总经理;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
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
1975
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其旗下
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加
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
1979
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鑫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
19
85
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高级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

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
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总
公司人事行政部
/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京
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
,学士,
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
1969
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新
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个
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华
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
1969
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助
理,龙华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
风控部总
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级
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2
、基金经理


黄维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硕士。曾先后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16

5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
08
-
24
至今)、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
08
-
22
至今)、平安安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
05
-
24
至今)、平安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0
-
02
-
21
至今)
、平安估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
04
-
22
至今)、
平安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
09
-
24
至今)基金经理。



黄维先生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
08
-
18

2018
-
03
-
07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2017
-
05
-
05

2019
-
01
-
18
)。




历任基金经理,史献涛,
2016

3

29
日至
2016

8

31
日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3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李化松先生,权益投资中心投资副总监张俊
生先生,权益投资中心投资副总监黄维先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张晓泉先
生。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文平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投资副
总监周恩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中心基金经理高勇标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中心基
金经理田元强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中心基金经理张恒先生。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
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
、编制季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
泄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6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
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
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8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
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
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
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
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
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
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
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
当隔离。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
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
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
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第四个层面是业
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务各个细节、流程
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
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
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
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
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
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
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
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
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
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
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
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机构认可。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
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
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1776.HK)。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283家,
分布于中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
从1994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2020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
4,216.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39.51亿元,2020年上半年
营业收入为142.06亿元,营业利润为78.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57.52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
市证券公司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2003年7


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
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托
管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
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
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
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
金托管服务。


截至2020年6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28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
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
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蜂巢
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盛
龙头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国证消费1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蜂巢丰
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同泰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作
为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应
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所有
岗位、所有环节,包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理。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约,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独立性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管
理部、稽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对
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


5、持续性原则。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
况动态调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有效
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具体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资
监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
产托管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核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从业
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
管业务信息保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管
理规定》等,囊括了基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从业人员管
理等全部业务环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
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
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信息


披露等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直销电话:
0755
-
22627627


直销传真:
0755
-
23990088


联系人:
郑权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2
)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2
、代销机构



1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戴佳璐


电话:
0755
-
88311518


传真:
0755
-
82545500


客服电话:
400
-
184
-
0028


网址:
www.wkzq.com.cn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
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高慧卓



联系电话:
010
-
56384602


客服电话:
10100123


网址:
www.mszxyh.com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孙凯


客服电话:
95319


网址:
www.jsbchina.
com



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
010
-
83363099


传真:
010
-
83363010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5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服电话:
021
-
50810687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6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曹砚财、张萌


联系电话:
010
-
58349088


客服电话:
4006997719


网址:
www.xiquefund.co



7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

1

1

1403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二座
16



法定代表人:
陈志英


联系人:唐京莎


电话:
021
-
53398816


客服电话:
400
-
168
-
1235


网址:
www.luxxfund.com



8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联系电话:
0755
-
86013388

80618


客服电话:
95017(
拨通后转
1

8)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9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1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电话:
010
-
59403028


客服电话:
95055
-
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10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郭哲晗


电话:
400
-
821
-
5399


传真:
021
-
80358749


客服电话:
4008
-
215
-
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
-
13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
-
13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
0755
-
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7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903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徐超逸


联系电话:
021
-
36696312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3

5

59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021
-
60897840


传真:
0571
-
26697013


客服电话:
400
-
0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
021
-
20691819


传真:
021
-
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联系电话:
0571
-
88911818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
86
-
021
-
50583533


传真:
86
-
021
-
50583533


客服电话:
400
-
067
-
6266


网址:
http://admin.leadfund.com.



18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
(
北京
)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71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客服电话:
4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19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2
号楼
9

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2
号楼
9

1008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
010
-
52413385


客服电话:
400
-
6099
-
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2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
025
-
66996699


客服电话:
95177


网址:
http://www.snjijin.com/



21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77

107

2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3
号楼
9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
021
-
60818249


客服电话:
95156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2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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