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良品铺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 2021- 039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权益变动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珠海高瓴天达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 称 “珠海高瓴 ”)、 HH LPPZ( HK)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 “香港高瓴 ”)、 宁波高瓴智远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宁波高瓴 ”, 同珠海 高瓴、香港高瓴为一致行动人)已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840,218股,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0.33%减少至 9.13%,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1年 7月 13日收到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以下合称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自 2021年 6月 8日 至 2021年 7月 12日,信息披露义 务人已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840,218股,超过 公司 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权益 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基本情况 1、珠海高瓴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信 息 名称 珠海高瓴天达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7671(集中办公区) 2、香港高瓴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信 息 名称 HH LPPZ(HK)Holdings Limited 住所 7/F LOW BLOCK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1 QUEEN'S ROAD CENTRAL HK 3、宁波高瓴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信 息 名称 宁波高瓴智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 B021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2日,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 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珠海高瓴天达股权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HH LPPZ( HK) Holdings Limited、宁波高瓴智远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41,438,995 10.33% 36,598,777 9.13% 合计 - 41,438,995 10.33% 36,598,777 9.13% 注: 1、 2021年 2月 27日,公司披露了《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08)。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珠海高瓴、香港高 瓴、宁波高瓴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6,800,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7%。 2、 2021年 6月 9日,公司披露了《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29),截至 2021年 6月 7 日,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361,276股,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其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1,438,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3%。 3、珠海高瓴、香港高瓴、宁波高瓴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 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珠海高瓴、香港高瓴、 宁波高瓴在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667,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珠海高瓴、 香港高瓴、宁波高瓴在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4,1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 2021年7月12日,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4、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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