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盛世A :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草案)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10:41:46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盛世A :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草案)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草案)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5年
8月
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89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和由于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
0%-95%的特定风险等。本
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6月
16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目录

重要提示
.......................................................................................................................2
目录..........................................................................................................................3
第一部分、绪言
...........................................................................................................5
第二部分、释义
...........................................................................................................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44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
.............................................................................................45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6
第九部分、基金的侧袋机制
.....................................................................................58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61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73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76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77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6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90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97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1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3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0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3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34


3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6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137


4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5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盛盛世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施行,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6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7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8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


43、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9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
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
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
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8、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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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6497888
传真:(010)86497666
联系人: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
1999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
册资本的
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安徽省投资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截至
2021年
6月
16日,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六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和六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财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2004年
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长。

高民和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
资深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安徽省审计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香港黄
山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
部经理、总会计师,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兼任安徽英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1


会主席。


俞仕新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安徽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合肥分公司总经理(兼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国信投资顾问咨询公司董事长),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常
务副总裁,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
国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元创
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股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钟德兴先生,董事,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新加
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和新加坡
政府投资公司。现任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策略规划部及生态系统部主管。


江娅女士,董事,博士。曾任蚌埠市粮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蚌埠市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秘书三室副主任,共青团蚌埠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
青团蚌埠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蚌埠市蚌山区委副书记、区长,蚌埠市委常委、
宣传部长、政府副市长,铜陵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现任安
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长、公共政策讲座教
授,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香港永
隆银行独立董事及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亦为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和
上海交通大学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太
平洋经济合作香港委员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009年获香
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2007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
2017年获法国
政府颁发棕榈教育军官荣誉勋章、
201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银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现
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论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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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毕功兵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系
主任、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优
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运筹学会随机服务与运作管理分
会理事、秘书长,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愚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先后任职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技术经济
工程师、北京融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咨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BVI)执行董事,北京仁杜律师事务所主任、首
席合伙人,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2、监事会成员

齐智洲先生,监事会主席,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安徽省信用担保
集团担保三部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园区资产
管理部(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
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2007年
8月起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港深优势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龙
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13


王宁先生,EMBA。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
理等职务。2005年
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
8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曾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6年
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社
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盛稳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安泰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利宁女士,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财务部,
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99年
1月起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业务秘书,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总监,财
务会计部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张壬午先生,硕士。曾任深圳市远望城多媒体电脑公司软件网络部软件开
发员,深圳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技术部软件开发员。

2000年
3月加入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运营主管、信息技术部副总监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琪先生,博士。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信用评审
委员会委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研究员。

2011年
3月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自
2016年
8月
16
日起任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
9月
12日起兼任长
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
6月
14日起兼任长
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
11月
25日起兼任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
8月
27日

14


起兼任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付海宁先生,硕士。曾任职于美国摩根士丹利、美银美林、标准普尔资产
管理等公司。曾担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9年
12月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0年
7月
6日起任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
10月
23日起兼任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
12月
22日起兼任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年
6月
8日起兼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21年
6月
8日起兼任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1年
6月
8日起兼任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21年
6月
8日起兼任长盛多因子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杨衡先生,
2015年
12月
11日至
2017年
2月
28日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冯雨生先生,2016年
9月
12日至
2019年
10月
9日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
日期和解聘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硕士。同上。


赵楠先生,MBA。历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股票投资经理、资深股票投资经理、权益创新业务负责
人、投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

2015年
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长盛新兴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
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锦研究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郭堃先生,硕士。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和家电行业分析
师、制造业研究组组长,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9年
12月加入

1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总监,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制造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优势企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葛鹤军先生,博士。曾就职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
评级有限公司。曾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2018年
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监,长
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稳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16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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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
自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操作层、
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
制管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
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
工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
控制委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
风险问题进行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
持续完善且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
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
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
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
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
管理制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18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报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
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
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
善。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
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或修正
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各项制度
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发
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和督
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出具监
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
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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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21)6063 7111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
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
处、合规监督处等
12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
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
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
(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

20


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1年一季度
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97只证券投资基金。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多次被《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
“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
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

奖项、并在
2017、2019及
2020年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
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以及“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
型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
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
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21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
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
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
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
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09、(010)86497910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 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胡琳
2、代销机构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电话:010-66559079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
23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
19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周鑫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公司网址:www.hlzq.com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
2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3863743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8)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238
客户服务电话:95381
公司网址:www.sczq.com.cn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437373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姗
电话:021-80108643
传真:021-80106010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26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10-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27


联系人:杜杰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人姓名: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人姓名:王之光
28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人姓名: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人姓名: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39
29


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2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人姓名: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人姓名: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3号楼为明大厦
C座
法人姓名: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30


传真:86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2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人姓名:卜勇
联系人:于舒
电话:0411-39027828 18640801075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人姓名: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

3单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

3单元
11层
1108(518000)
法人姓名: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31


电话:18825819005 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2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人姓名: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
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3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32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1)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
308号
6号楼
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江辉
联系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3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3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联系电话:021-60818249
传真:021-60818187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33


(3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曾芸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秦艳琴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6)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王梦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85932427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34


(3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
http://www.hongdianfund.com
(3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A座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3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

A座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娄云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 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4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白皓

电话:010-56200948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41)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4/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4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010-59601366转
7167
传真:0351-41107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3)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36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010-58170932
传真:010-58170840
客户服务电话:010-58170761
公司网址: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44)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E区
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号院万达广场
6号楼
2705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4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46)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37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48)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
A座
9层
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99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4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9
38


传真:021-633333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5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6-1188
39


公司网址:
http://8.jrj.com.cn

(53)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13752528013
传真:021-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xyinsure.com
(5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5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
010-85800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56)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40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号
12层
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号
12层
02室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联系人:胡明哲
电话:010-64068617
传真:010-64068776
客户服务电话:010-64068617
公司网址:www.fundsure.cn

(5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林天赐
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010—59403028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5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杨子彤
41


电话:010-63631752
传真:010-66222276
官网:
www.e-chinalife.com

(6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传真:010-856327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6497888
传真:(010)86497666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
112号
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366号富士康大厦
12层
负责人:冯加庆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梁丽金、张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42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叶尔甸
联系人:叶尔甸

43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年8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989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8日
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
日生效。

2021年2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临时
基金托管人。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年
4月
14日证
监许可【2021】128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2021年
5月
19日至
2021年
6月
20
日,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于
2021年
6月
21日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托管人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变更基
金托管人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
日起生效。


44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5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申购起始日:2016年
1月
12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
1月
12日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限制
1、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
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6


(2)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
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2、单个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的限制

本基金暂无单个账户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
人可以调整单个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
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6、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47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
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
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
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
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
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对于基金开放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成立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以
该开放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
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
申购未生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
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是否生效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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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费
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

M<500万
1.5% 0.45%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按笔收取,1000元/笔

养老金特定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
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养老金费率优惠仅限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持有期<30日
0.75%
30日≤持有期<6个月
0.5%
6个月≤持有期
0

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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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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