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军工指数(LOF)C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26:01 中财网

原标题:富国中证军工指数(LOF)C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决定自2021年7月19日起,在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以下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序号基金名称
C
类份额代码
1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13035
2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13048
上述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 形成A 类和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
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 类基金份额或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
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上述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原
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 类基金份额后, 全部自动转换为A 类基金份
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N<7

1.50%
N
≥7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3)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
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3、上述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时, 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
制外,当其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
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 元(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
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
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
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
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 每次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
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
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定为准。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
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
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约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
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本基金不支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结算系
统、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

(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基金份额类别、销售服务费条款,修订与增加
C类基金份额相关的条款,并将在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
附件。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
cn) 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
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
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前言
(

) 2021

X

X


本基金公告增加基金份


原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同时新增
C

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释义
29.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0.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
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用于记录其持有的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
况的账户
41.

业务规则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
施的

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深圳证券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
细则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以及销售机构
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62.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通过场
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3.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本系统
66.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
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29.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
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
/
或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于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1.

业务规则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


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
》、《
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及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
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以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

和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
规则和实施细则
54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
构及费用收取方式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5

A
类基金份额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不
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

或简称

A
类份额

56

C
类基金份额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或简称

C
类份额

57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


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的费用
66.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通过场外销
售机构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
或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系统

C
类基金份
额登记在本系统

6
7
.
证券

记结算
系统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
A
类基金份额登
记在本系统
70.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
的基本情




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及费用收取方式
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
A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富国基

管理有
限公


在申购

不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
调整

或者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者
调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

或者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等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
时公告




基金
份额的上
市交易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

申请本基金的场内份额
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自
2021

1

18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暂不上市


如无特指

本章节涉及的上市份额仅
指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
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可通过场内或
场外两种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

)
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
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
机构


投资
人需
使用
中国
证券登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开放
式基金
账户
办理
基金
份额场
外申


赎回业务


(

)
申购

赎回的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

3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方式

保留至整
数位

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
人资金账户

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
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




基金份

持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收取


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
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
费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

接受
赎回
比例不
低于
上一
开放日
全部
基金
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


对于当
日的
赎回
申请

应当
按单个
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
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的限制


(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

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可通过场内或场
外两种方式对
A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2021

X

X


本基金公告增加基金份额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同时新增
C
类基金
份额

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
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对
C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
与赎回


(

)

购和
赎回
场所
投资人

理基金
份额
场外申
购和
赎回业

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


投资
人需使
用开
放式
基金
账户办
理基
金份额

外申购

赎回业务


(

)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
小数点后
3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
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



场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方式

保留
至整数位

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
资人
资金
账户

场外
申购
份额
计算结

按四舍

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4.
本基

A


金份额
的申
购费
用由
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要用
于本基
金的
市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等

项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纳入
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6.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A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归
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分延
期赎回


基金
管理人

为支付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
申请而
进行
的财
产变
现可能
会对
基金资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
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低份额的限制


(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

述暂
停申购

赎回情
况消
除的

基金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份额的登


转托
管及其他
业务



基金份额的登记

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
转托管
1.
基金份额的登记

3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
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

也可以在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后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后申请场内赎回

或在本基金上市交易
后在二级市场卖出


3.
跨系统转托管

1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

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
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基金份额的登记

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
托管
1.
基金份额的登记

3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
既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

也可以在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后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后申请场内赎回

或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在
二级市场卖出


3.
跨系统转托管

1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
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

A
类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基金
合同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9.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
复核

审查
基金
管理
人计
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及申购赎回价格

(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每一

基金份

按基金

同约定拥有同
等的权益


(

)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9.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
和其他相关资料

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


12.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申购赎回价格

(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同一类别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拥有同
等的
权益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

)

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不
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
收费方式

(

)
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
报酬标准的除外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2)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

调低销
售服务费率或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3)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或对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十三


金份额的
注册登记
(

)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理
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注册登
记业务中的权利义务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



(

)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和
/
或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
代理机构在注册登记业务中的权利义务

保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



十六


金资产的
估值
(

)
估值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对外公布


(

)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
含第
3

)
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原则和
方法如下

(2)
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
0.5%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
估值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



(

)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时性


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


3

)
发生差错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如下

(2)
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
0.5%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
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十七


金的费用
与税收
(

)
基金费用的种类
(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4.
除管理费

托管费和基金的指数使用许
可费之外的基金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支出金额
支付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

展情
况调整

金管理
费率
和基金

管费率


基金

理人必须

迟于新
的费
率实施

2

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
基金
费用的


11
.
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

(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4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E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

资金支




管理人
无需
再出具

金划拨




费用
自动
扣划



金管理
人应
进行核



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

定节假



息日
或不可

力致使

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5.
除管理费

托管费和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的规定

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

列入或摊入当期
基金费用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
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
实施日
2
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八


金的收益
与分配
(

)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
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
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的基

份额

只能选
择现
金分红
的方




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3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

执行


(

)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
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
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
金份额

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

具体权益分
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

本基
金同一
类别
的每一

金份
额享有

等分配权

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

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

)
基金收

分配中
发生
的费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

执行


二十


金的信息
披露
(

)
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或者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

通过其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

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
定的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

的次日

将基金份
额净

和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登
载在规
定媒




(

)
临时报告
15.
管理费

托管费

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
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0.5%

(
十五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
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或者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

通过其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
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个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
的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

的次日

将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规定媒介上


(

)
临时报告
15.
管理费

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16.
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
0.5%

23.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
十五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二十一

基金合同
的变更

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
清算
(

)
基金财产的清算
7.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

)
基金财产的清算
7.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
人保存

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附件2: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2021

X

X


本基金公告增加基金份


原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同时新

C
类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第二部分
释义
26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

记机
构为富
国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或
接受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委托
代为
办理登
记业

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有限
责任公

27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用于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38
、《
业务规则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实施的

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深圳证
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以及销
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59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通过
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0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
额登记在本系统
63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26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
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
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用于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8
、《

务规则
》:
指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发布

施的

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深圳证券交
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
》、《
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及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以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
式基金业务规则

和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5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
构及费用收取方式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2

A
类基金份额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不
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

或简称

A
类份额

53

C
类基金份额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简称

C

份额

54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


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的费用
63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
或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系统

C
类基
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4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
A
类基金份额
登记在本系统
67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
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及费用收取方式
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
A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

据持有
期限
收取赎
回费
但不从
本类
别基金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注
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申购时
不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且从本

别基金

产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
调整

或者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者
调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

或者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等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
时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上市交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

申请本基金的场内份额
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自
2021

1

18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暂不上市


如无特指

本章节涉及的上市份额仅
指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
场外两种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
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其它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投资者需
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基金账户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

赎回业务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

3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


值在当

收市后
计算



T+1
日内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列示


申购
的有
效份
额为
净申
购金
额除



的基金

额净值

有效份

单位为




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方式

保留至整
数位

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
者资金账户

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





留到小

点后两



此产
生的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

用由
投资
者承担


列入
基金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者的
赎回
申请
而进行

财产变
现可
能会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全部基
金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
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
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
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
额的限制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

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
外两种方式对
A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2021

X

X


本基金公告增加基金份额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同时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投资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对
C
类基金份额进
行申购与赎回




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
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其它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投资者需使用开
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

赎回业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
小数点后
3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
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及
余额
的处
理方式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



场内
申购
份额
计算
结果采

截位方




至整数位

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

者资
金账




申购份

计算结
果按
四舍

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
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
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A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并在
招募
说明
书中
列示


基金管

人可以


金合
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
收费方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额赎
回的
情形
及处
理方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
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
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
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

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

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的登记

转托管及
其他业务


基金份额的登记

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
转托管
1

基金份额的登记

3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
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

也可以在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后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后申请场内赎回

或在本基金上市交易
后在二级市场卖出


3

跨系统转托管

1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系统之

进行转

管的行




2

基金份

跨系统
转托
管的
具体
业务

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基金份额的登记

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
托管
1

基金份额的登记

3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
A
类基金份额
既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

也可以在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后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后申请场内赎回

或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在
二级市场卖出


3

跨系统转托管

1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
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算系
统之
间进
行转

管的行




2

A
类基
金份
额跨
系统
转托管

具体业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

根据


金法
》、《
运作办


及其
他有




基金
托管
人的
义务
包括
但不
限于


8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及申购赎回价格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

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申购赎回价格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
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高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

人的报

标准

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无实质
性不
利影

的情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本基金

申购费


调低
赎回
费率
或不

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
费方式



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

以及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后修


不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

调低销售

务费
率或不

响现有
基金
份额持

人利益

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4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或对基金份

分类
办法

规则进

调整

第十六部
分基金
资产估值


估值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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