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期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3:41:20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期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1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2019年10月29日证监许可【2019】2063号文《关于准予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10日
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
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
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
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
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
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七)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不同,因
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
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
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
期为2021年7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5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9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6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122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47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以及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
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新兴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本基金合同所述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本基金依基金合同可投资
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资产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
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
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
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
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
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齐斌先生,代任董事长,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
部学院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
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


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代任督察长。


李强先生,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经办室职员、企业发展
部规划科副科长、企业发展部规划科经理、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
贸易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党组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
厅主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党委党员、常务副总裁等,现任中国
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裁、党委书记、首席科技官、中化资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文杰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历任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诺
安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诺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诺安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张一冰女士,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华大理工技术公司计财部职员,中国对
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综合业务部副科长、投资银行部总
经理、稽核法律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务。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
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
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工商银
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
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
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
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


经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部首席代表、上海富成证券公司助理总裁、
英国渣打银行私人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银行家》杂志社副社长、中国社
科院金融所助理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分析组主笔、中国社科院
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上市
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
理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
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
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
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基金经理。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兼代任督察长,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
干部学院 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
划财务司股 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
化集团公司投 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
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公司总经理兼代任督察长。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
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
营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于东升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石油部上海西捷石油公司技术开发工程
师、南方证券有限责任管理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东
地区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尚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常务副总经理等。2020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 基金经理

杨琨先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投
资工作。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任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5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
1月至2020年4月任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
至2021年4月任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任
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2月起任诺安新
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起任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
决策委员会、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
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
括: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谢志华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


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基金经理。


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杨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梅律吾先生,指数投资组负责人、基金经
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基金经理。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齐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
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宋青先生,国际
业务部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收益分配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税后)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流
动性风险规定》、《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
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
作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
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险的管理系统。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
理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
上,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
体目标为: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4)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
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时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6)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国
际化经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略
层面并作为首要任务;


2)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3)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独立性原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委员会、督察长和
监察稽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6)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项
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规
的要求;

7)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
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3)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

4)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

5)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风险管理的体系

1)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
部门:

a.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
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
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
提交董事会。


b.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的
职责进行工作。


c. 公司设合规风控委员会,在督察长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公司风险


管理制度和政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控月报》、监察稽核部提交的《合规
月报》作出相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的执行。


d.公司设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
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
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定期向管理层提交监察稽核报告。


e.公司设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险
领域(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执行;定期
向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各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
自上而下,建立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层、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能机构层、具体操
作层在内的四级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一层治理结构层:由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宏观领导,负
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
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


第二层经营管理层:由管理层下设的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进行中观管理,公
司合规风控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和政
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控月报》、监察稽核部提交的《合规月报》作出相
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力的执行。


第三层职能机构层:公司在专职合规风险控制运作模式上采用双线独立运作
模式,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作为职能部门,对公司核心风险要素进行具体的
识别与管理。公司设立了风险控制部,对产品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制定并提交各
种形式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公司设立了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
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与产品
运作的法律法规风险、员工行为、子公司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层具体操作层: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各业务部
门各设一名合规管理人员,落实本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3) 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套的数量
化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
方法来实现。研究员通过实地调研对上市公司作出定性的判断,同时公司还通过
量化的指标体系,如:风险指标体系(包括标准差、跟踪误差、下方风险、组合
VaR等)、流动性指标体系等,挑选价值相对被低估的股票,运用数量化模型进
行价值评估。


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制条
目,当基金经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执行,从
技术上防止了不当投资行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告,可随时掌握
投资过程中的股票仓位、集中度、流动性多方面的状况。


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主要是把业绩逐层分解为资产策略
配置效应、行业选择效应和个股选择效应,同时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参考。


3.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 公
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为:

1)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2)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3)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声誉;

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
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5)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
行;

6)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
动。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任
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
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
务、员工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
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


a.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
业务控制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务的全
局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资对象备选库制
度;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II)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
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
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对投


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
道德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
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
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
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
的监控制度。


b.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
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行
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
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
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的设
计、开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
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
据的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
运行。


d.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
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
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
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
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
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


割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
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
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e.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
任,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
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的有效运行。


f.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
检验等。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
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
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
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
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
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
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
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
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
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
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
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
“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
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
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
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
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
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
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
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606只。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
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
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
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中国农业银行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
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
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
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
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
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
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二) 基金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中路41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149号中都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志明

客户服务电话:96655(省内)、40006-96655(境内)

网址:www.bgzchina.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或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户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1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1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站:www.csco.com.cn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2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第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

安)


网址:www.cfsc.com.cn

(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2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2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8)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29)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

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
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热线:95360

网址:www.nesc.cn

(3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客户服务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3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热线:95318

网址:www.hazq.com

(3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6)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客户服务电话:024-95346

网址:www.iztzq.com

(37) 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002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74号

法定代表人:金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025-962155

网址:www.tdtz888.com

(3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4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4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95514

网址:www.cgws.com

(4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晧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4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47)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49)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办公楼29层0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0)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51)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或 95193转5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52)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5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1003单元;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5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58) 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人代表:王兴吉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5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6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

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6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danjuanfunds.com

(6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6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67)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6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69)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神华国华投资大厦7层71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神华国华投资大厦7层711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客服电话:010-64068617

网址:www.fundsure.cn

(70)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7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人代表: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72)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7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泰康金融大厦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74)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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