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尔:迪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15:51:30 中财网
原标题:迪威尔:迪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377
证券简称:
迪威尔
公告编号:
2021
-
014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
持股
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杨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杨舒女士合计持有南京迪威尔
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7,9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
5
%


其中杨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7%
;杨舒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
6,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




公司股东陆卫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陆玮女士合计持有
公司
16,5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48%
。其中陆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8%
;陆玮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杨建民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1
,
000
,
000
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5.65
%
。在
2021

8

8
日至
202
2

2

7
日通过集中
竞价减持不超过
3,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0
%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
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在
2021

7

22
日至
2022

1

21
日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不超过
7
,
700
,
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96%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自身资金需求
,公司股东陆卫东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
,
600
,
000
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超过
1.85
%
。在
2021

8

8
日至
202
2

2

7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3
,
600
,
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5
%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建民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21,750,000

11.17%

IPO前取得:21,750,000股

陆卫东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13,200,000

6.78%

IPO前取得:13,2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杨建民

21,750,000

11.17%

系父女关系

杨舒

6,200,000

3.18%

系父女关系

合计

27,950,000

14.35%



第二组

陆卫东

13,200,000

6.78%

系叔侄关系

陆玮

3,300,000

1.70%

系叔侄关系

合计

16,500,000

8.48%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杨建民

不超过:
11,000,000


不超过:
5.6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3,3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7,700,000股

2021/8/8~
2022/2/7

按市场价


IPO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陆卫东

不超过:
3,600,000


不超过:
1.8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3,600,000股

2021/8/8~
2022/2/7

按市场价


IPO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杨建民
1) 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于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 持股及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



2
、陆卫东


1) 股份锁定承诺:


一、
本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股份公司
IPO
申报前持有的股份公司
720
万股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于股份公司
IPO
申报前持有的股份公司
720
万股股份。



二、
本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股份公司
IPO
申报后取得的股份公司
600
万股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于股份公司
IPO
申报后取得的股份公司
600
万股股份。



2) 持股及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
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
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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