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鑫科材料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7:21:46 中财网
原标题:鑫科材料:鑫科材料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255
证券简称:
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

2021
-
04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
收到
自然人股东
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
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船山文化”)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
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
股份不少于5,000万股不超过8,848万股。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
作为船
山文化的监事,在上述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共增持公司股份
39,689,35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2.21%
,其中:江伟雄增持公司股份
11,03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61%

胡春晖增持公司股份
11,850,2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66%
;江秋怡增持公司股

8,682,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48%
;陈果增持公司股份
8,119,2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
0.45%
。除上述增持行为外,
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
未通过
其他途径持有鑫科材料股份。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
金需求,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鑫科材料全部股份
39,689,3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21%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事项,拟减持股份数
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
集中
竞价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江伟雄

5%以下股东

11,037,500

0.61%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037,500股

胡春晖

5%以下股东

11,850,203

0.66%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850,203股

江秋怡

5%以下股东

8,682,450

0.48%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682,450股

陈果

5%以下股东

8,119,200

0.45%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119,200股



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
系控股股东
船山文化的监事


上述股东自其
持有公司股份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二、集中
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
持股
份来


拟减
持原


江伟雄

固定:
11,037,500股

固定:
0.61%

竞价交易减持,固
定:11,037,500股

2021/8/9~
2022/2/8

按市
场价


集中
竞价
交易

个人
资金
需求

胡春晖

固定:
11,850,203股

固定:
0.66%

竞价交易减持,固
定:11,850,203股

2021/8/9~
2022/2/8

按市
场价


集中
竞价
交易

个人
资金
需求

江秋怡

固定:
8,682,450股

固定:
0.48%

竞价交易减持,固
定:8,682,450股

2021/8/9~
2022/2/8

按市
场价


集中
竞价
交易

个人
资金
需求

陈果

固定:
8,119,200股

固定:
0.45%

竞价交易减持,固
定:8,119,200股

2021/8/9~
2022/2/8

按市
场价


集中
竞价
交易

个人
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体系控股股东船山文化之关联方,不涉及大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集中
竞价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7

17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