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7:25:29 中财网
原标题:利安隆: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069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一层C3区(TG第402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15日

股票简称

利安隆

股票代码

30059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16.7527

1.057%

合 计

216.7527

1.05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55.1160

9.537%

1,738.3633

8.4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55.1160

9.537%

1,738.3633

8.4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1-055),持有公司股份1,955.1160
万股(占总股本的9.537%)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
过488.7790万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3842%。


截至2021年7月15日收盘时,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6.7527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7%。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委托人、受托
人名称/姓名

身份

本次委托前
持股比例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后按一
致行动人合并计
算比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比
例(%)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
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
或承诺的说明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
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
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
其他特殊约定等。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承诺

-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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