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7:25:30 中财网
原标题:利安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06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特定股东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
2021-055),持有公司股份19,551,160股(占总股本的9.537%)的股东天津聚
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聚鑫隆”)拟通过大宗交易或
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4,887,79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3842%。


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股(占总股本的3.951%)的股东山南圣金隆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圣金隆”)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不超过2,025,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78%。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聚鑫隆和圣金隆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90个自然日内,聚鑫隆和圣金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收到聚鑫隆和圣金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聚鑫隆和圣金隆合计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
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圣金隆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8日

44.27

305,700

0.149%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29日

43.95

236,000

0.115%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30日

43.35

229,500

0.112%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1日

42.46

183,050

0.089%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2日

41.66

266,900

0.130%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5日

41.58

309,994

0.151%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6日

41.10

324,300

0.158%

小 计

1,855,444

0.905%

聚鑫隆

大宗交易

2021年7月15日

38.04

2,167,527

1.057%

小 计

2,167,527

1.057%

合 计

4,022,971

1.962%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聚鑫隆

无限售流通股

19,551,160

9.537%

17,383,633

8.479%

圣金隆

无限售流通股

8,100,000

3.951%

6,244,556

3.046%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
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 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 截止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聚鑫隆和圣金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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