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1%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谢继华、谢道平、林彬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 (1)持本公司股份60,519,0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5837%)的股东谢继 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1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982%); (2)持本公司股份30,25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2918%)的股东谢继 权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491%); (3)持本公司股份15,12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59%)的股东谢影 秋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4)持本公司股份15,12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59%)的股东谢淑 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 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5)持本公司股份15,12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59%)的股东谢道 平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6)持本公司股份15,12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459%)的股东林彬 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 集中竞价方式(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745%)。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继华先生、谢道平先生、 林彬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自2021年7月15日至7月16日前述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7%(以截至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登记的公司总股本227,655,0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 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谢继华、谢道平、林彬彬 住所 谢继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 谢道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 林彬彬: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16日 股票简称 延江股份 股票代码 300658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谢继华) 1,500,000 0.6589 A股(谢道平) 1,500,000 0.6589 A股(林彬彬) 1,500,000 0.6589 合 计 4,500,000 1.976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谢继华 合计持有股份 60,519,075 26.5837% 59,019,075 25.92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129,770 6.6459% 13,629,770 5.98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389,305 19.9378% 45,389,305 19.9378% 谢继权 合计持有股份 30,259,500 13.2918% 30,259,500 13.29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64,875 3.3230% 7,564,875 3.32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694,625 9.9689% 22,694,625 9.9689% 谢影秋 合计持有股份 15,129,750 6.6459% 15,129,750 6.64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82,438 1.6615% 3,782,438 1.66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47,312 4.9844% 11,347,312 4.9844% 谢淑冬 合计持有股份 15,129,750 6.6459% 15,129,750 6.64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82,438 1.6615% 3,782,438 1.66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47,312 4.9844% 11,347,312 4.9844% 谢道平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129,750 6.6459% 13,629,750 5.9870% 林彬彬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129,750 6.6459% 13,629,750 5.9870%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 151,297,575 66.4591% 146,797,575 64.48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519,021 26.5837% 56,019,021 24.60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778,554 39.8755% 90,778,554 39.875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上述股东拟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表格中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持有股份总数仅包含 直接持股数量。股东谢继华先生持有上海延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延钗”,持有本公司2.0014%股权】11.02%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瑙延”,持有本公司1.3329%股权】16.53%的股份;股东谢继权先生持 有上海延钗17.71%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9.94%的股份;股东谢影秋女士持有上海延钗6.00%的 股份,持有上海瑙延1.90%的股份;股东谢淑冬女士持有上海延钗3.07%的股份,持有上海瑙延 2.33%的股份。 2、表格中“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 公司总股本227,655,0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3、股东谢继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继权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谢影秋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淑冬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表格中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 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有转让限制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 计划相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谢继 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控股股东谢道平先生、林 彬彬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继华先生、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出具的《关于 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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