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创新精选一年混合A : 南方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1:11:57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创新精选一年混合A : 南方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南方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16日
1C公告基本信息
3

基金名称南方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创新精选一年混合
基金主代码00968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创新
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1年7月21日
赎回起始日2021年7月2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1年7月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1年7月21日
下属分类的基金简称南方创新精选一年混合A 南方创新精选一年混合C
下属分类的交易代码009681 009682
该分类是否开放是是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7日,C 其中:2021年7月
21日(含该日)至2021年7月2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
出申请;2021年7月21日(含该日)至2021年8月1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
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本基金自2021年8月18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C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
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
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如封闭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
算,在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 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7日, C其中:2021年7月21日
(含该日)至2021年7月2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
请;2021年7月21日(含该日)至2021年8月17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开放期间,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
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
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C申购业务
3.1C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
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实施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C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1.5%
100万≤M<200万1.2%
200万≤M<500万0.8%
M≥500万每笔1,000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C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
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及时(包
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
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
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P赎回业务
4.1C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
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
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实施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C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A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1.5%
7日≤N<30日0.75%
30日≤N<6个月0.5%
N≥6个月0
(2)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1.5%
7日≤N<30日0.5%
N≥30日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
于30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
于3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
个月的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

4.3C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
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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