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 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南方资本-宁波银行-梁雄健(以下简称“蓉胜超微1号”) 和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蓉胜超微2号”)分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蓉胜超微1 号计划在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8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蓉 胜超微2号计划在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 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22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2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蓉胜超微1号 名称:南方资本-宁波银行-梁雄健 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蓉胜超微1号持有公司股份30,397,328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8%)。 (二)蓉胜超微2号 名称: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蓉胜超微2号持有公司股份73,839,661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蓉胜超微1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满足资产管理计划流动性的需要。 2.股份来源: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9,85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0.29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 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83%。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蓉胜超微2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满足资产管理计划流动性的需要。 2.股份来源: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48,222,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0.70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 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7%。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承诺一致 蓉胜超微1号、蓉胜超微2号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签订的《股 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二)中 承诺情况如下: 蓉胜超微1号、蓉胜超微2号此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不得转让。蓉胜超微1号、蓉胜超微2号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 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相关事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蓉胜超微1号、蓉胜超微2号已严格履行了相关股份减 持的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蓉胜超微1号、蓉胜超微2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蓉胜超微1号、蓉胜超微2号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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