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铁岭经济开发区建新万和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 金诺瑞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佳信企 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经济开发区建新万和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 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10,000 股,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金诺瑞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01%,具体情况 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铁岭经济开发区建新万和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铁岭经济开发区辽海街道柴河街南段51号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北京金诺瑞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政府办公楼402室—1031(石城镇集中办公 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原粮库院内-1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7号7幢I区170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6日 股票简称 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 300305.SZ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91.00 1.01 合 计 291.00 1.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决权让渡 □(请注明)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北京金诺瑞呈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股份 0.00 0.00 0.0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铁岭经济开发区建新万和财 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股份 451.00 1.56 160.00 0.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1.00 1.56 160.00 0.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 3,967.00 13.74 3,967.00 13.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67.00 13.74 3,967.00 13.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983.34 3.41 983.34 3.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3.34 3.41 983.34 3.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401.34 18.71 5,110.34 17.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01.34 18.71 5,110.34 17.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委托人、受 托人名称/姓 名 身份 本次委 托前持 股比例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 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 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铁岭经济开发区建新万和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金诺瑞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佳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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