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7:05:35 中财网
原标题:上能电气: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段育鹤、陈敢
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建飞,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股东、监事赵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段育鹤、陈
敢峰,首发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建飞,首发前股东、监事赵龙的《股
份减持计划书面告知函》,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1、截至目前,段育鹤持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64%),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3%)。


2、截至目前,陈敢峰持本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82%),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6%)。


3、截至目前,李建飞持本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41%),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8%)。


4、截至目前,赵龙持本公司股份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3%),
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7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段育鹤

18,000,000

13.64%

2

陈敢峰

9,000,000

6.82%

3

李建飞

4,500,000

3.41%

4

赵 龙

3,600,000

2.73%



注: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32,000,480股为依据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段育鹤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首发后因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73%。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发的发行价格。


(二)陈敢峰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首发后因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1,800,000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36%。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发的发行价格。


(三)李建飞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首发后因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68%。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发的发行价格。


(四)赵龙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首发后因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包含)7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55%。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发的发行价格。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首发前股东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赵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
诺情况如下: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


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自本人离职信息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4、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赵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自本人离职信息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3、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段育鹤、陈敢峰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
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1)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2)若本人
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0%。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
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3)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
持有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4)
本人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一。


3、若本人在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等方式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


4、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
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首发前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赵龙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
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赵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段育鹤、陈敢峰、李建飞、赵龙将严格遵守相应的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书面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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