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隆利科技: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隆利转债: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 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的经营业务,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同时公司将以 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专利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为公司本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将用 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 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综合授信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 办理综合授信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以上贷款额度方案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来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贷款方 (1)贷款方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35楼10-25单元 (3)法定代表人:曾珲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8)股权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0)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方 (1)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 单元 (3)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4)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 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 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及出资信息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3356% 2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7.0686%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26.5958% (9)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0)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及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1、贷款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贷款币种和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需求向金融机构 申请; 3、贷款期限: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贷款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 定的日期为准; 4、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 5、质押担保的贷款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6、担保措施: (1)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实用新型专利作为质押担保,三项专利分别是:一种 新型导光板及背光模组(专利号:ZL 2019 2 2307448.9)、一种石墨片结构、背光模组及 液晶显示模组(专利号:ZL 2020 2 0122380.7)、一种适用于挖孔产品的离型膜以及背光 模组(专利号:ZL 2019 2 2305569.X)。 (2)高新投融资担保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 (包括授信额度合同和单项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贷款条款及担保措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及保证合同为准。公 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贷 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的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拓宽了公 司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更好的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 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并委托深圳市高 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事项提供保证。同时公司将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专利 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作为本公司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 本次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以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 资成本,更好的经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际需求。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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