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20:15:53 中财网
原标题:景嘉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1-06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喻丽丽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梅溪湖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曾万辉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梅溪湖路1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1月12日-2021年7月16日

股票简称

景嘉微

股票代码

300474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304

1.0091%

合 计

304

1.009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喻丽丽持有股份

9,935.01

32.9795%

9,681.01

32.13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63.76

7.8465%

2,295.75

7.62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71.25

25.1329%

7,385.26

24.5155%

曾万辉持有股份

1,460.49

4.8481%

1,410.49

4.68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69

0.7591%

315.12

1.04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1.80

4.0890%

1,095.37

3.6361%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股份

1,000.00

3.3195%

1,000.00

3.31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

3.3195%

1,000.00

3.31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作
为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76%)。喻丽丽女士、
曾万辉先生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1月11日减持了
3,419,0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49%;自2020年11月12
日至2021年2月22日减持了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85%。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50%)。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1
年7月16日减持了公司股份1,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06%。


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喻丽丽女士、
曾万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91%。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
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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