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控股股东解除前期部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前期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大股份”)近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同大集团”) 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期 质权人 山东同大集团有 限公司 是 2370000 8.12% 2.67% 2020 年8 月10 日 2021年7 月19日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潍坊分 行 3600000 12.34% 4.05% 2020年 8 月3日 2021年7 月19日 合计 5970000 20.46% 6.72%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限 售数量 占已质押 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 占未质押 股份比例 山东同大 集团有限 公司 29,180,769 32.86% 17,320,000 59.35% 19.50% 0 0 0 0 合计 29,180,769 32.86% 17,320,000 59.35% 19.50% 0 0 0 0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180,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6%。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7,320,0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59.35%%,占公司总股本的19.50%。 根据山东同大集团有限公司函告,其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同大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 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 我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同大集团告知函;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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