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全资子公司中标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施工工程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21日 20:01:14 中财网
原标题:依米康: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施工工程的进展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项目

机电设备采购及施工工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
权代表签字(盖章)或公司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时起生效。本合同已对合同
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
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
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金额约28,459.84万元,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1.15%,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项目机电设备
采购及施工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工程公司”)收到远云信飞数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远云信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智能工程公司中标远洋青白江大
数据生态产业园(A区)(6#数据中心、7#办公楼、9#门卫)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
施工工程,中标金额284,598,371.55元。


继本次中标公告披露后,智能工程公司与远云信飞于近日在北京签署了正式
合同,金额284,598,371.55元。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对手方介绍

(一)远云信飞的基本情况

名称

远云信飞数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3MA69W3U26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南路12号1号楼105号

法定代表人

姚雄飞

注册资本

9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9年6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9年6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机械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涉及
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远云信飞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除本合同外,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直接与远云信飞发生经营性合同。


与远云信飞控股股东发生的经营性合同:远云信飞是远飏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飏投资”)的控股孙公司,智能工程公司于2019年2月中标“中国-东盟
信息港南宁五象远洋大数据产业园A1机房”项目,中标金额约3.53亿元(详见公
司于2019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中国—东盟信
息港南宁五象远洋大数据产业园机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此
项目招标单位为广西远洋金象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远洋”),广西远洋
系远飏投资的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远云信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远云信飞数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承包人: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名称: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A区)(6#数据中心、7#
办公楼、9#门卫)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A区)(6#数据中心、7#办
公楼、9#门卫)

(2)工程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复兴村2、6、10组,向阳村4、8组,
同心大道以东、同旺路以西、向阳路以北、复兴大道以南

(3)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A区)”内,建设范围主要包括新
建1栋数据中心楼的土建工程、精装修工程及机电工程;新建一栋办公楼的土建
工程,其中地下一层及首层的精装修工程、门卫及附属工程。


(4)承包范围

本工程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
项目建设所需施工、设备供货安装及10KV电力工程的总承包工程。发包人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范围,将本工程分阶段实施。


2、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5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
书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若实际开工日期晚于计划开工日期,则
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工期总日历天数:169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84,598,371.55元(含税);其
中工程价款为122,006,762.07元(含税);设备价款为162,591,609.48元(含税)。



4、合同支付

发包人于本合同签订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履约保函后,发包人向承包
人支付预付款;发包人按审定的承包人每月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相应金额支付
进度款,至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形式,在提供质量保证金保
函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100%。


5、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之日开始起计算,蓄电池及防
水部分保修期为5年,其他设备及工程部分为3年。


6、违约

(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
包人合理的利润。


(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7、合同签署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于2021年7月19日在北京订立,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
表签字(盖章)或公司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时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5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
源局联合印发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明
确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建设
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启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引导数据中心向西部资源
丰富地区以及距离适当的一线城市周边地区集聚,实现数据中心有序发展。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云服务基础建设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服务商,拥有精密
温控设备、物联软件、智能工程、智慧服务四位一体的高端技术和解决方案,完
整的产业链布局可为客户提供节能绿色、智能集成、智慧运维的整体服务。本合
同的签署,表明公司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在数据中心应用领域得到客户充分认
可,是公司在新基建及“双碳”目标大背景下在成渝地区数据中心建设的持续深耕,


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运营,将成为公司的又一示范工程,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数据中
心领域的品牌竞争力。


本次合同金额约28,459.84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1.15%。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运营,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作出了
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
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合同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可能因存在调整、变更以及业主方
资金等情况导致项目实施周期延长,从而导致公司预计的确认收入期限延长。本
合同实施的最终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三)本合同工期预计169天,若公司无法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项目建
设内容,将可能存在公司违约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
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及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智能工程公司与远云信飞签署的《远洋青白江大数据生态产业园(A区)(6#
数据中心、7#办公楼、9#门卫)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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