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宇黑 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丹阳盛宇丹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阳盛宇”) 及一致行动人南京盛宇瑞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盛宇瑞和”)、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黑科投资”)、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恒毓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6.8037%)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6,772,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 和恒毓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 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出具 之日,前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盛宇瑞和 2,490,000 2.2059% 2 黑科投资 675,000 0.5980% 3 恒毓投资 675,000 0.5980% 4 丹阳盛宇 3,840,000 3.4018% 合计 7,680,000 6.80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股份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6,772,8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 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 动的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 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其 中公司原董事朱江声通过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恒毓投资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 发行价格(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恒毓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恒毓投资承诺:自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通过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恒毓投资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董事朱江声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前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 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 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 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3)发行人董事朱江声承诺: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发 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离职后 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 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的承诺 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及恒毓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 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合计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及恒毓投资承 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 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减持的,将合并计算;在合并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期间,将按照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要求,选择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保证减持发行人 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 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丹阳盛宇、盛宇瑞和、 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丹阳盛宇、盛宇 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丹阳盛宇、盛宇瑞和、黑科投资和恒毓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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