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7:31:01 中财网
原标题:维宏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牟凤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06,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766%)的股东牟凤林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3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牟凤林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无限售流通股
(股)

牟凤林

董事、副总经理

706,050

0.7766%

176,520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姓名

无限售流通股(股)

拟减持股数(股)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

牟凤林

176,520

176,000

0.1936%



注: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三、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牟凤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前述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
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所持有的前述锁定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即
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18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同时,在遵守前述第1项和第2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在
本人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
过本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以
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
股份。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不论本人在公司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公司处离职,本
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上述股东


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
告。


4.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董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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