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 的公告 股东云南华诚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崔霞女士、云南威而来斯企业管理中 心、云南友讯企业管理中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讯达”)于2021年6月 19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公 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云南华诚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华诚盛达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诚盛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崔霞女士、云南威而来斯 企业管理中心(曾用名:深圳威而来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 而来斯”)、云南友讯企业管理中心(曾用名:深圳友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云南友讯”)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 份比例每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及时予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诚盛达及一 致行动人崔霞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其于2021年7月15日至 2021年7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123.41万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崔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光前工业区十七栋六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云南华诚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羊街工业园区众 创空间1栋1单元6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崔霞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1号紫荆花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崔奕 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芳华花园洛涛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深圳市威而来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南山区桃源街道光前村汇文苑7幢A座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云南威而来斯企业管理中心 住所 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A1栋601-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云南友讯企业管理中心 住所 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A1栋601-6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0日 股票简称 友讯达 股票代码 300514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200 1% 合 计 200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1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1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以公司2021年7月13日收盘后的数据为基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崔涛 4,838.40 24.19% 4,838.40 24.19% 华诚盛达 1,977.41 9.87% 1,932.41 9.66% 崔霞 1,440.00 7.20% 1,361.59 6.81% 崔奕 1,209.60 6.05% 1,209.60 6.05% 深圳市威而来斯科技有限 公司 576.00 2.88% 576.00 2.88% 威而来斯 234.00 1.17% 234.00 1.17% 云南友讯 216.00 1.08% 216.00 1.08% 合计持有股份 10,491.41 52.45% 10,368.00 51.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82.61 28.91% 5,659.20 28.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08.80 23.54% 4,708.80 23.5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股东华诚盛达、崔霞、威而 来斯、云南友讯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4,6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股东华诚盛达、崔霞、威而来斯、云南友讯在2020 年11月24日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合计减持276.59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38%。 2021年7月22日,公司收到华诚盛达及一致行动人崔霞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其于2021年7月15日 至2021年7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累计123.41万股,结合上述2020年11月24日至2021 年7月13日期间减持超过1%部分,累计减持达到1%。 股东华诚盛达、崔霞、威而来斯、云南友讯股份减持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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