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迈普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迈普医学 股票代码 : 301033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Medprin Regenerative Medical Technologies Co., Ltd.)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 80 号 E 区第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 上 市 上市公告 书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971ec9cbb2119920c443dddee7fb09d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 2021 年 7 月 特别提示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迈普医学 ”、“本公司”、 “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 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 高、退市风险 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 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 提示 一 、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 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 重大遗漏,并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 ”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 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 。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 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比例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创 业板 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 2、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 , 本公司 总股本为 66,062,951股 ,其中 无限售 条件 流通股 股票数 量 为 14,093,70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3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 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 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 时,不仅需要承担 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 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 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 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新产品研发及注册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对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 为确保公司持续保持研发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需在精准、及时掌握市场需 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不断自主研发新技术及新产品。在新产品研 发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研发方向出现偏差、新产品研发投入成本偏高、研发 进程缓慢甚至研发失败的风险。 由于新产品研发需经过项目立项与基础研究、产品定型与性能测试、产品 注册检验、产品临床试验、产品注册报批等阶段,获得境内外相关监管机构颁 发的产品注册证后方可上市销售,公司可能存在新研发产品无法及时完成注册 的风险,进而 延缓产品上市推广进程,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结合人工合成材料特性,利用先进制造技术开发高性能 植入医疗器械的高新技术企业,医保控费是发行人所属高值医疗器械行业的政 策主旋律,相关政策风险具体如下: 1、 “ 两票制 ” 政策相关风险 2016 年 6 月,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 2016 年纠正医 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提出在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试 行 “ 两票制 ” 。 2018 年 3 月,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 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 购销 “ 两票制 ” 。目前,部分省、自治区颁布了推广医疗器械 “ 两票制 ” 的相 关政策,但实际执行程度不一,主要取决于终端医院的要求。 未来,若 “ 两票制 ” 在高值医疗器械领域全面推行,将对公司的销售渠道、 营销模式、产品售价、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等产生一定影响。若公司不能适应 相关政策变化,并搭建能够适应 “ 两票制 ” 的销售团队及治理结构,将对发行 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2、 “ 带量采购 ” 政策相关风险 2019 年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 通知》(国办发 [2019]37 号),提出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 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 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 未来,若带量采购在高值医疗器械行业全面推行,公司产品价格将有所下 降,但带量采购以价换量的效应将有利于公司销量的提升,对公司业绩产生积 极 的影响。若中标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亦可能存在销量提升无法弥补价 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利润水平降低。此外,若公司在多个省份未 能中标,在采购周期内公司将失去该地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亦会导致该产品 的经营业绩大幅下降。 3、国家医保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国家医保体系覆盖范围较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参加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比重,以及各类医保政策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 较高水平。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012 年版)》,发行人主要产品 可吸收硬脑(脊)膜补片、硬脑(脊)膜补片和颅颌面修补系统 等属于可以单 独收费的医用耗材。根据 2019 年 9 月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 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0537 号(医疗体育类 041 号)提案答复的函》(医保 函〔 2019〕 104 号),可以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另外,在医 保体系框架内,国家各级政府还出台了多项政策扶持国产品的临床应用。 发行人主要产品纳入医保目录,将有利于减少患者的费用支出,扩大患者 的选择范围,有利于硬脑(脊)膜补片、颅颌面修补产品等相关医疗器械的市 场推广。 未来,若国家医保政策发生变化,对国内医疗器械厂商的支持力度下降, 或 将公司主要产品调整出医保报销范围,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产品拓展成效将 受到影响。 4、 “ 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 ” 政策相关风险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于 2020 年 8 月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 2020〕 34 号),国家医疗保障 局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列入目录清单的失 信事项主要包括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下简称 “ 医药商 业贿赂 ” )、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 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 行为。 同时,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来源可靠、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操作严密 的要求实施信用评级,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将医 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 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 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 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 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 启动全国联 合处置。涉事药品或医用耗材供给结构单一、供需形势紧张的,在 保障供应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处置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 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 不存在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的情形。发行人将持续对内部 控制进行规范,持续完善销售、采购、生产、仓储等各项业务的审批程序,防 止失信事项目录清单所列示的情形发生。未来,若发行人出现医药商业贿赂、 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 同约定等有悖诚 实信用的行为,发行人将面临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 目录清单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上述政策风险,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 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经营调整,或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 政策、行业政策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终端医院市场拓展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运营,公司在经销商数量、终端医院覆盖范围及销售区域覆盖 能力上已逐步提升。在国内市场,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国内 800 余家医院;在国 际市场,公司产品在全球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 但高值医用耗材行业的终端客户地域分布广阔,拓展渠道并搭建服务网络 需要较长的周期。另外,针对人工硬脑(脊)膜及颅颌面修补产品,医院对同 类产品招标公司数量有限,且是否开启招标工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先入院的 产品对后入院的产品会形成一定市场渠道壁垒。未来,若终端医院长时间不开 启招标工作,引入新产品,或在招标过程中,受医生使用习惯、市场竞争情况 的影响,发行人未能中标,将不利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推广,对发行人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人工合成材料推广普及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的特别提示 根据硬脑(脊)膜主要市场参与 者的销售收入规模进行分析, 2019 年在国 内人工硬脑(脊)膜市场,动物源性材料占比大于 80%;由于进入市场较晚, 人工合成材料的占比小于 20%。在过往神经外科手术中,人工合成材料受限于 材料特性与人体组织有差距,结构不利于细胞长入等缺点,难以较大规模的应 用。 针对传统工艺下人工合成材料的缺点,公司将生物增材制造技术应用于人 工硬脑(脊)膜的制备,实现了人工合成材料的微观仿生结构,具备与人体脑 膜相似的三维微纤维支架,且支架具有比表面积大、孔隙率适宜等优良特性, 能够促进细胞在支架上的粘附、迁移和增殖,诱导新生组织快速长 入,实现对 软组织缺损的再生修复,进而起到快速隔离封闭、加固的作用,极大程度满足 了临床上的需求。 发行人运用生物增材制造 技术制备的人工硬脑(脊)膜解决了传统工艺下 生物相容性差的关键问题,经过多年的经营,发行人工硬脑(脊)膜产品销 售规模持续增长,符合市场需求。但由于进入市场较晚,受进院流程、医生使 用习惯、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推广普及的速度较慢,非因为人工合成材 料存在较大缺陷。未来,随着 “ 带量采购 ” 等政策的推行,各省份对高值医用 耗材招投标工作的开启,人工合成材料的普及速度有望加快,公司亦将投入较 多资源用于人工硬脑(脊)膜补片的市场推广。 未来在人工合成材料的推广普及过程中,毕竟动物源产品进入市场较早, 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受同行业公司竞争的影响,人工合成材料的推广存在 市场开拓效果不佳的风险,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在较长时间的替代过程中,不排除未来伴随着现有技术 的升级、新技术的开发,出现更多新的技术路线。若公司对技术、产品的发展 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新的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 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能力下降的风险。 (五)生物 3D 打印机产业化前景不明朗风险 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发行人生物 3D 打印机用于体外组织模型或活体 组织构建等前沿科学及临床应用研究。生物 3D 打印技术是目前全球生物医学领 域研究前沿热点,在组织器官重建、肿瘤个性化治疗、药物测试开发等领域的 产业化显示出广阔前景。但受限于技术本身以及伦理与法律法规的限制,生物 3D 打印的产业化仍存在一些障碍,发展显得缓慢及滞后。含有 “ 活细胞 ” 的产 品在国际上仍无法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及规则,尚未有真正的产品上市使用。 同时,目前国内对于含细胞、生长因子等活性材料的生物 3D 打印医疗产品仍无 注册法规依据。 未来若在技术、政策上未有大的突破,生物 3D 打印技术依旧 难以大规模产 业化,将对公司生物 3D 打印业务的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产品研发投入未能获得预期回报的风险 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种类较多,公司现有营业收入来自人工硬脑(脊)膜补 片、颅颌面修补产品等,结构相对单一,因此,公司近几年以临床需求为导向, 不断研发新产品,完善在神经外科、口腔科及其他外科领域的产品布局。报告 期内, 公司 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7.19%,未来预计仍将保持 持续的研发投入,用于产品的改进升级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由于产品研发过程需要的周期较长,投入较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 市场销 售也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产品研发投入难以获得预期回报,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延续注册风险 目前,我国家药监局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医疗器 械产品采取备案和注册制度,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采取备案和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备案和许可证制度,该等证书均具有一定有效期。 公司需在相关证书及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届满前向监管部门申请延续,在该 等资质文件申请延续时,公司需按照届时实行的相关规定及标准重新认定,如 果未能及时办理延续手续,公司将无法继续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可能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是 医疗器械生产厂商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对提高产品市场推广效率、提高品牌 和市场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570 家境内 外经销商 。 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 力,可能出现部分经销商市场推广活动与公司品牌宗旨和经营目标不一致的情 形,或者经销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甚至出现公司与经销商发生纠 纷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品牌受损、双方合作终止、产品区域性销售下滑,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重要原材料采购风险 目前,公司人工硬脑(脊)膜补片、颅颌面修补产品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采购来源于少数几家供应商,且部分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商位于欧洲等境外地区。 未来,若供应商的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者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发生 重大 变化,或者在国家间贸易纠纷等因素影响下,供应商不能及时、保质、保 量供应原材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研发支出资本化无法实现经济利益的风险 2018 年末 、 2019 年末 及 2020 年末 ,公司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为 1,515.27 万元 、 1,969.20 万元 及 3,132.48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06%、 5.79%及 6.99%。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开发支出由在研产品首例临床入组后的研发投入资 本化形成,相关研发投入自产品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停止资本化,开发 支出将转入无形资产,并进行摊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达到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在研产品为可 吸收止血纱、可吸收医用胶、口腔可吸收修复膜等高值医用耗材, 已形成无形 资产的产品为硬脑(脊)膜补片产品。其中,在研产品可吸收止血纱用于神经 外科手术中控制毛细血管、静脉及小动脉的出血;可吸收医用胶用于神经外科 手术硬脑(脊)膜辅助封闭,防止脑脊液渗漏 ; 口腔可吸收修复膜用于 在口腔 软组织与骨缺损之间建立生物屏障,防止上皮细胞和牙龈结缔组织长入骨缺损 区,辅助口腔内骨缺损愈合 。上述产品与公司已上市销售的人工硬脑(脊)膜 补片、颅颌面修补产品均在神经外科手术中使用,多种产品形成良好的协同效 应。 若因市场环境变化、先进产品及新技术的出现等原因,导致硬脑(脊)膜 补片、可吸收止血纱、可吸收医用胶等新产品的销售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开 发支出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预计的经济利益,进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 III 类植入医疗器械,属于国 家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产品, 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患者的生命健康至关重要。对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 性。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神经外科、口腔科及其他外科领域,产品质量、医生的 技术水平、患者的疾病状况等多种因素均可能影响手术的成败,若使用公司产 品的手术出现问题而导致医疗纠纷,其原因和责任归属未能明确界定的,不能 排除公司面临诉讼、仲裁、赔偿或负面新闻报道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市场声 誉受损,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后疫情时代运营恢复风险 2020 年度,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产品销量仍较 2019 年度同比增长 较快,体现了发行人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发行人持续盈 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较强,业绩增 长能力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品牌 建设、销售渠道、研发能力、核心技术、人才团队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综合优 势,未来,随着新冠疫情好转,公司会议、招待及差旅行程等销售活动将恢复 正常,相关销售费用将有所增长,同时公司销售收入也将保持续增长。但若 公司的经营规模无法随着新冠疫情好转实现持续增长,而相关费用支出现明 显增长,则公司未来的业绩水平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 三 )上市后出现营业收入、净利润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575.45 万元、 11,324.00 万元及 12,351.1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94.89 万元、 1,131.81 万元及 2,223.29 万元 , 2018-2020 年 实现持续增长。公司是一家致力于 结合人工合成材料特性,利用先进制造技术开发高性能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高 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人工硬脑(脊)膜补片、颅颌面修补产品 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经销商数量、终端医院覆盖范围及销售区域覆盖 能力上都已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抓住 行业发展机遇,紧扣市场需 求,扩大现有产品的产能,并开发出更多的创新医 疗器械产品,公司的整体生产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将进一步增强。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总体 呈增长趋势, 但是,公司整体业 务规模仍相对较小。未来, 如果公司所处的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技术或商业模式出现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核 心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自 身未能及时作出调整以应对相关变化,则公司 存在 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无法持 续增长甚至下滑的可能 ,进而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后出现 营业收入、净利润触及 财务 类强制退市 的情形。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 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 6月 9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 2021〕 1963号文, 同 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注 册的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 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 深证上 [2021]725号 )同意, 迈普医学 发行的人 民币 普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证券 简称 “ 迈普医学 ” , 证券 代 码 “ 30103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14,093,703股人民币普通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公司 股票上市 的 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2021 年 7 月 26 日 (三)股票简称:“ 迈普医学 ” (四)股票代码: 30103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66,062,951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16,515,766 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 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14,093,703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51,969,248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和锁定安排 : 发 行人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的战略配售,配售数 量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10%,合计 1,651,576 股 。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 售 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 算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 的股份数量为 770,487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 1.17%。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 占发行后股 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 易日顺延)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股份 袁玉宇 10,922,547 16.53% 2024 年 7 月 26 日 徐弢 10,922,547 16.53% 2024 年 7 月 26 日 袁美福 4,508,796 6.82% 2022 年 7 月 26 日 凯盈科技 4,246,049 6.43% 2022 年 7 月 26 日 唐莹 3,779,977 5.72% 2022 年 7 月 26 日 国寿成达 3,267,436 4.95% 2022 年 7 月 26 日 纳普生投资 2,600,000 3.94% 2024 年 7 月 26 日 领康投资 1,543,385 2.34% 2022 年 7 月 26 日 蔡婉婷 1,497,083 2.27% 2022 年 7 月 26 日 苏州分享 1,286,154 1.95% 2022 年 7 月 26 日 纳同投资 1,200,000 1.82% 2024 年 7 月 26 日 共青城分享 864,295 1.31% 2022 年 7 月 26 日 黄埔斐君 792,755 1.20% 2022 年 7 月 26 日 广州粤科 749,903 1.14% 2022 年 7 月 26 日 安徽汇智富 735,037 1.11% 2022 年 7 月 26 日 永平科创 594,566 0.90% 2022 年 7 月 26 日 谭鹏程 36,655 0.06% 2022 年 7 月 26 日 小计 49,547,185 75.00% - 首次公 开发行 战略配 售股份 家园 1 号 1,651,576 2.50% 2022 年 7 月 26 日 小计 1,651,576 2.50% - 首次公 开发行 网上网 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770,487 1.17% 2022 年 1 月 26 日 6,909,703 10.46% 2021 年 7 月 26 日 网上发行股份 7,184,000 10.87% 2021 年 7 月 26 日 小计 14,864,190 22.50% - 合计 66,062,951 1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2,351.1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3.29 万元,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 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 1 5.14 元 / 股 , 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为 1 0.02 亿元 。 满足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2.1.2 条的第 二 项标 准,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 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edprin Regenerative Medical Technologies Co., Ltd. (二)注册资本: 49,547,185 元 (发行前); 6 6 ,0 62 ,9 51 元(发行后) (三)法定代表人:袁玉宇 (四)成立日期: 208 年 9 月 2 日 (五)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 80 号 E 区第三层 邮政编码: 51063 (六)经营范围: 3D 扫描及打印设备的研究开发;模具增材制造 设备的研 究开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转让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 医疗技术研究;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模型设计 服务;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 品除外);软件零售;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其他合 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模具增材制造设备的制造;模具 增材制造设备的销售;增材制造及激光制造设备的销售;增材制造及激光制造 设备的制造;增材制造及激光制造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应 用服务;非许可类医疗 器械经营;劳务承揽; 3 D 扫描及打印设备的制造; 3D 扫描及打印设备的销售; 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七)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结合人工合成材料特性,利用先进制 造技术开发高性能植入医疗器械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是国内神经外科 领域唯一同时拥有人工硬脑(脊)膜补片、颅颌面修补产品、可吸收止血纱等 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覆盖开颅手术所需要的关键植入医疗器械 (八)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 修订),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 ) ” 。 (九)电话号码: 020 - 329618 ;传真号码: 020 - 3296128 (十)互联网址: htp:/w.medprin.com (十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吴佩婷 联系电话: 020 - 329613 二、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东 、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 控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 袁玉宇 , 本次发行前 袁玉宇直接持有公司 22.04%股权,且作为纳普生投资和纳同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纳普 生投资和纳同投资持有的公司 7.67%股权。同时,袁玉宇还通过与徐弢的一致 行动关系控制徐弢持有的公司 22.04%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51.76%的股权 。 袁玉宇基本情况如下: 袁玉宇 , 1980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生 物工程专业,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曾任华东数字医学工程研 究院长;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广东冠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任; 2018 年 7 月至今,任华东数字医学工程研究院理事; 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州 恒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2008 年 9 月至今,任迈普医学董事长、总经理。 本次发行后, 袁玉宇 直接持有公司 16.53%的股 权,通过 华泰迈普医学 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间接持有公司 2.03%股权, 作为纳普生投 资和纳同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间接控制纳普生投资和纳同投资持有的公司 5.75%股权 , 袁玉宇还通过与徐弢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徐弢持有的公司 16.53% 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40.85%的股权 , 仍为公司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 2、 袁 玉宇与徐弢的一致行动关系 2020 年 5 月 31 日,袁玉宇与徐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 约定双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 60 个月;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双方履行一致 行动义务的期限自动续期 60 个月。袁玉宇和徐弢已在《一致行动协议》 及其补 充协议 中约定了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徐弢的基本情况如下: 徐弢,男, 1971 年出生,中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身份证号 522221197107******。 上述协议签署后,袁玉宇与徐弢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袁玉宇可以对徐弢所 持有的公司股权实施控制。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图示 描述已自动生成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 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 情况如下: 序 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 止日期 直接持股 数量(万 股) 间接持股 数量(万 股) 合计持股 数量(万 股) 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 持有 债券 情况 1 袁玉宇 董事长、总 经理 2021.6 -2024.6 1,092.2547 93.5000 1,185.7547 23.93 无 2 骆雅红 董事、副总 经理、财务 总监 2021.6 -2024.6 - 13.0000 13.0000 0.26 无 3 吴佩婷 董事、董事 会秘书 2021.6 -2024.6 - 6.0000 6.0000 0.12 无 4 袁美福 董事 2021.6 -2024.6 450.8796 - 450.8796 9.10 无 5 郑海莹 董事 2021.6 -2024.6 - - - - 无 6 姜黎 董事 2021.6 -2024.6 - - - - 无 7 颜光美 独立董事 2021.6 -2024.6 - - - - 无 8 卢馨 独立董事 2021.6 -2024.6 - - - - 无 9 陈晓峰 独立董事 2021.6 -2024.6 - - - - 无 10 刘灵 监事会主席 2021.6 -2024.6 - - - - 无 11 莫梅玲 监事 2021.6 -2024.6 - - - - 无 12 庄贤 职工监事 2021.6 -2024.6 - - - - 无 本次发行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 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平台 在持股平台持 股比例 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 袁玉宇 董事长、总经理 纳普生投资 17.88% 0.94% 纳同投资 39.17% 0.95% 骆雅红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纳普生投资 5.00% 0.26% 吴佩婷 董事、董事会秘书 纳普生投资 2.31% 0.12%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 诺事项”之“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 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同时, 本次发行后, 袁玉宇 、 骆雅红 通过华泰 迈普医学 家园 1 号 创业 板员 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股票,具体情况见本节“七、 发行人高管、 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 12 月 4 日的股东会决议,待时机成熟,袁玉宇、徐弢会将 持有的纳普生投资、纳同投资的部分或全部股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原始 股东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从而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同意袁玉宇 和徐弢负责具体股权激励方案的决策和执行。 2018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股 权数额以及认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广州迈 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 ( 2)为公司核心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虽未满足上 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董事长认为 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2016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2018 年 10 月,公司董事长袁玉宇分别作出 决定,确认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持股人员名单、份额、价格、授予日等。 纳普生投资和纳同投资也就前述事项在工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 上市公告 书 签署 日,前述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纳普生投资 、 纳同投资 的基本情况及出资情况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为 纳普生投资 、 纳同投资 ,其基本信息 及出资结构如下: 1、纳普生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 日 , 纳普生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3.94%股份 , 袁 玉 宇系纳普生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持有纳普生投资 17.8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纳 普生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纳普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纳普生投资的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 广州纳普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17 日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 26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人民币 26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袁玉宇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62 号 B1 区 303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62 号 B1 区 303 经营范围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 人关系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 上 本 市公告书 签署 日 ,纳普生投资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额比例 1 袁玉宇 普通合伙人 46.50 17.88% 2 徐弢 有限合伙人 46.50 17.88% 3 王大鹏 有限合伙人 13.00 5.00% 4 骆雅红 有限合伙人 13.00 5.00% 5 邓坤学 有限合伙人 8.00 3.08% 6 李媛媛 有限合伙人 7.00 2.69% 7 黄俊明 有限合伙人 7.00 2.69% 8 吴佩婷 有限合伙人 6.00 2.31% 9 孙治国 有限合伙人 6.00 2.31% 10 赵会娥 有限合伙人 6.00 2.31%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额比例 11 田权 有限合伙人 6.00 2.31% 12 龙小燕 有限合伙人 5.00 1.92% 13 罗林波 有限合伙人 5.00 1.92% 14 尹婷 有限合伙人 4.00 1.54% 15 卢文洁 有限合伙人 4.00 1.54% 16 王娟 有限合伙人 4.00 1.54% 17 杜子聪 有限合伙人 4.00 1.54% 18 樊青青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19 闫挚欣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0 李广耀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1 杨吉华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2 张玲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3 李佩豪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4 李海燕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5 赵阳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6 黄丽敏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7 周丽萍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8 段志霞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29 郭泽跃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30 徐群英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31 杨帆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32 汪丽娟 有限合伙人 3.00 1.15% 33 任梅枝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34 童冠群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35 尹惠群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36 唐学文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37 刘新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38 管俊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39 黄梅英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40 张驭华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41 郭红月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42 冯小兰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43 詹泽丰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额比例 44 孔润妹 有限合伙人 2.00 0.77% - 合计 - 260.00 100.00% 纳普生投资 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 形。 纳普生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相关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2、纳同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 日 , 纳同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82%股份, 袁玉宇 系纳同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持有纳同投资 39.17%的出资份额,并担任纳同投资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纳同投资 的实际控制人。纳同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广州纳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 12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人民币 12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袁玉宇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62 号 B1 区 303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62 号 B1 区 303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 人关系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 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 日,纳同投资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额比例 1 袁玉宇 普通合伙人 47.00 39.17% 2 徐弢 有限合伙人 47.00 39.17% 3 马骋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4 刘利彪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5 魏利平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6 张婧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额比例 7 任冬妮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8 林丽敏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9 张玉串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10 张传杰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11 龙小燕 有限合伙人 2.00 1.67% 12 罗百顺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13 陈丛桂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14 林础藩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15 郭韶铭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16 林香君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17 汤霞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18 马小妮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19 李宗奕 有限合伙人 1.00 0.83% - 合计 - 120.00 100.00% 纳同投资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 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纳同投资 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相关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 二 )公司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限售安排 纳普生投资 、 纳同投资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 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 2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即 2022 年 1 月 26 日,非交易日顺 延) 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 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 、发行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 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4 、在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发生 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 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 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 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 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自上市之 日起)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股) (股) 袁玉宇 10,922,547 22.04% 10,922,547 16.53% 36 个月 徐弢 10,922,547 22.04% 10,922,547 16.53% 36 个月 袁美福 4,508,796 9.10% 4,508,796 6.82% 12 个月 凯盈科技 4,246,049 8.57% 4,246,049 6.43% 12 个月 唐莹 3,779,977 7.63% 3,779,977 5.72% 12 个月 国寿成达 3,267,436 6.59% 3,267,436 4.95% 12 个月 纳普生投资 2,600,000 5.25% 2,600,000 3.94% 36 个月 领康投资 1,543,385 3.11% 1,543,385 2.34% 12 个月 蔡婉婷 1,497,083 3.02% 1,497,083 2.27% 12 个月 苏州分享 1,286,154 2.60% 1,286,154 1.95% 12 个月 纳同投资 1,200,000 2.42% 1,200,000 1.82% 36 个月 共青城分享 864,295 1.74% 864,295 1.31% 12 个月 股东名称(姓 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自上市之 日起)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股) (股) 黄埔斐君 792,755 1.60% 792,755 1.20% 12 个月 广州粤科 749,903 1.51% 749,903 1.14% 12 个月 安徽汇智富 735,037 1.48% 735,037 1.11% 12 个月 永平科创 594,566 1.20% 594,566 0.90% 12 个月 谭鹏程 36,655 0.07% 36,655 0.06% 12 个月 家园 1 号 - - 1,651,576 2.50% 12 个月 网下限售股份 - - 770,487 1.17% 6 个月 小计 49,547,185.00 100.00% 51,969,248 78.67% -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 - 14,093,703 21.33% 无 小计 - - 14,093,703 21.33% - 合 计 49,547,185.00 100.00% 66,062,951 100.00% - 发行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自上市之日起) 1 袁玉宇 1,092.25 16.53 36 个月 2 徐弢 1,092.25 16.53 36 个月 3 袁美福 450.88 6.82 12 个月 4 深圳市凯盈科技有限公司 424.60 6.43 12 个月 5 唐莹 378.00 5.72 12 个月 6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6.74 4.95 12 个月 7 广州纳普生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60.00 3.94 36 个月 8 华泰证券资管 -招商银行- 华泰迈普医学家园 1 号创业板 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5.16 2.50 12 个月 9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合伙企业-广州领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4.34 2.34 12 个月 10 蔡婉婷 149.71 2.27 12 个月 合计 4,457.40 68.03 - 七、 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华泰迈普医学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或“家园 1 号 ”)。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迈普医学 高管与核心员工通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华泰迈普医学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战略配售金额为 2,500.49 万元,配售数量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即 165.1576 万股。 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 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华泰迈普医学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时间: 2021 年 3 月 19 日 产品编码: SQE693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 号 姓名 担任职务 是否为发行 人董监高 对应资产管 理计划参与 比例 1 袁玉宇 董事长、总经理 是 81.38% 2 骆雅红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是 13.79% 3 邓婵 战略市场部总监 否 4.83% 总计 -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华泰迈普医学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可全部用于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本次发 行不存在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及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 情形。 第四 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651.5766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 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 二、 发行 价格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