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1%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收到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君联和盛”)的《关于减持联合光电累计达1%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1 年7月22日,君联和盛累计减持2,2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此比例按照 每一次减持时间点公司股本计算),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天匙桥路909号2号楼184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3月20日-2021年7月22日 股票简称 联合光电 股票代码 300691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225.6600 1.00% 合 计 225.66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即2021年3月23日起公司总股本变为 225,202,12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股份比例被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备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12.7096 6.73% 1,287.0496 5.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12.7096 6.73% 1,287.0496 5.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1)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股东君联和盛 计划将于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3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688,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3.00%。 2021年3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关 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股东君联和盛在 2020年9月25日-2021年3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91,144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1.02%。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 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本次减持计划于2021 年3月24日已履行完毕。 (2)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股东君联和盛 计划将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4.00%。截至本公告日,君联和盛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 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完毕。 综上,股东君联和盛在2021年3月20日-2021年7月22日期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 范围内,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注:1.表格“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中,“本 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使用前次《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2)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24,752,128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 的比例”使用截止本告知函日公司总股本数225,202,128股计算。 2. 表格“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中,本表中比例按照每一次减持时间点公司股本计 算。 3.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君联和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君联和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君联和盛及时告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 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君联和盛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君联和盛出具的《关于减持联合光电累计达1%的告知函》。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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