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中国人保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 2021 - 03 5 A-09 首选标识组合-0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以下简称 “ 社保基金会 ” ) 合计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H 股 共 6,838,296,327 股,约占本公司 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 15.46% ,其中: A 股 6,313,368,32 7 股, H 股 524,928,000 股。 . 根据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资产配置和投资业务需要,社保基金会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不超过 884,479,811 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即不超过本公 司 当前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 ,该部分股份来源于 2011 年 6 月 战略入股。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2020 年 7 月,社保基金会曾按照证券监管规则,通过本公司 披露为期六个月减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 的股 份减持计划 。 在该计划有效期内( 2020 年 7 月 3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社保基金会通过委托的证券公司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本公司 A 股 4 77,817,648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 1 .0804% 。 . 后续,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本公司将扎 实推动“卓越保险战略”实施,抓住服务乡村振兴、智慧交通、 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社会治理所蕴含的发展机遇, 强化科技赋能,坚持高质量发展,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 者。 近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社保基金会来函通知,计划减持本公司 部分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社保基金会共持有本公司 3,323,749,371 股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为 2011 年 6 月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所获得 股份;持有 2,989,618,956 股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份 ( 限售期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 ) ,为 2019 年 9 月国有资本划转所获得股份;持有 524,928,000 股 H 股,为 H 股上市国有股转持和二级市场交易所获得 股份。社保基金会合计持有 A 股和 H 股 6,838,296,327 股,约占本公 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5. 46% ,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公司 2011 年 6 月引入社保基金会作为战略投资者,社保基金 会认购本公司 3,891,050,583 股股份。此后,社保基金会通过接受国 有资本划转、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累计增加持股 2,947,245,744 股 股份。 (三)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20 年 7 月,社保基金会曾按照证券监管规则,通过本公司披 露为期六个月减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 的股份减持计 划 。 社保基金会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 持 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元 / 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社保基 金会 477,817,648 1.0804% 2020/7/31 - 2021/1/30 集中竞 价交易 6.22 - 7.41 2020 年 7 月 9 日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和具体安排 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配置和投资业务需要,社保基金会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不超过 884,479,811 股,即不超过 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 。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 股份减持交易将由社保基金会所委托的减持管理人负责实施。在上述 期间内,若本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 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为除权后股份数。 本次减持计划是社保基金会常规性投资业务安排。股份减持将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社保基金会此前对持股期限及减持等作出承诺的情况 社保基金会分别在 2011 年 6 月签订入股协议时对战略入 股股份 的持股锁定期进行承诺,在本公司 2018 年 11 月 A 股上市时对该部分 股份的持股锁定期、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包括减持时须考虑的因素、 减持前书面通知本公司、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具体见本公司 A 股 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承诺。社保基金会已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 事项符合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股份减持交易将由社保基金会所委托的减持管理人负责实施,可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亦存在不 确定性。 后续,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本公司将扎实 推动“卓越保险战略”实施 ,抓住服务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 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社会治理所蕴含的发展机遇,强化科技赋 能,坚持高质量发展,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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