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沪深300量化增强A : 同泰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同泰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 1 年 7 月 2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同泰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同泰沪深 300 量化增强 基金主代码 0 1 29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同泰沪 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同泰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同泰沪深 300 量 化增强 A 同泰沪深 300 量化 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 1 2911 012912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或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 【 20 2 1 】 211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 1 年 7 月 12 日 至 202 1 年 7 月 2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的日期 202 1 年 7 月 2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2,310 份额类别 同泰沪深 300 量 化增强 A 同泰沪深 300 量 化增强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112,158,236.72 89,408,189.87 201,566,426.5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元) 48,059.23 6,818.77 54,878.00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2,158,236.72 89,408,189.87 201,566,426.59 利息结转的 份额 48,059.23 6,818.77 54,878.00 合计 112,206,295.95 89,415,008.64 201,621,304.59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 .00 0 .00 0 .0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0 .00 0 .00 0 .00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622.56 3,800.46 4,423.02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0.0006% 0.0043% 0.002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 年 7 月 23 日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 0 万 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 至 1 0 万 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直销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 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 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请本基金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后,及时到本基金 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的网站( www.tongtaiamc.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30 - 1666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 规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管理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 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 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 一 年 七 月 二十 四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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