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天正电气: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天正电气: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66 公司简称:天正电气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 四、 公司负责人 高天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勇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黄渊 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 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 ................................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 ................................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 ................................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 ................................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天正电气、天正、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正集团、控股股东 指 天正集团有限公司 天正智能 指 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天正机电 指 上海天正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投资 指 天正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复鼎一期 指 上海复鼎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永甲 指 宁波永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低压电器 指 根据外界的信号和要求,手动或自动地接通、断开电路, 以实现对电路或非电对象的电能分配、电路连接、电路 切换、电路保护、控制及显示的各类电器元件和组件。 配电电器 指 主要用于配电电路,除终端电器和电源电器之外,用于 电网输配电的低压侧,用于电流的接通、分断,并能在 线路或用电设备发生短路、过载、欠电压等故障时切断 电路,从而起到对线路和设备保护作用的电路。 控制电器 指 主要用于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作控制、信号、联锁等 用途的电器,常用于各行业领域广泛使用的电动机中, 进行启动、调速、正反转、制动等各种控制。 终端电器 指 装于电路末端,用于对有关电路和用电设备进行配电、 保护、控制、调节、报警等开关电器。 电源电器 指 主要用于配电电路,负责转换、感知多路电流状态,在 常用、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之间进行切换,在一些对电 力持续供应要求较高的用电单元或装置中,保证这些用 电单位或装置用电的稳定性或特殊性。 仪表电器 指 指用于检出、测量、观察、计算电路各项参数的仪表设 备。 配电柜、配电盘 指 是集中、切换、分配电能的设备,一般由柜体、开关(断 路器)、保护装置、监视装置、电能计量表,以及其他二 次元器件组成。安装在发电站﹑变电站以及用电量较大 的电力客户处。 盘厂 指 生产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盘)的厂家 塑壳断路器 指 将所有构件都安装在模压绝缘外壳中,主要用于电力线 路分支干线或电动机的配电与保护的低压电器。 框架断路器 指 将所有构件都安装在绝缘基架或具有绝缘衬垫的框架 上,主要用于电力线路的主干线的配电与保护的低压电 器。 小型断路器 指 主要用于线路末端,具有短路瞬动、过载延时保护功能 的低压电器。 ERP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是制 造业通用的资源计划管理信息软件,包含生产资源计划 管理、制造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质量 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产品数据管理、存货管理、经销 与运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定期报告系统等功能模块。 EAP 指 Enterprise Application Platform,企业管理软件平 台,是一种高度开放的,集成了若干种企业管理软件模 块,EAP 可以选择企业需要的管理模块进行安装和使用, 而不安装不需要的功能。普通的业务人员经过简单的培 训就可以在该平台上开发企业应用软件。 智能配电系统 指 按用户的需求,遵循配电系统的标准规范而二次开发的 一套具有专业性强、自动化程度高、易使用、高性能、 高可靠等特点的适用于低压配电系统的电能管理系统。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天正电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TENGEN ELECTR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ENG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天乐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周光辉 联系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电话 0577-62782881 传真 0577-6276277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25604 公司网址 www.tengen.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正电气 605066 不适用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664,750,902.37 1,056,492,493.30 5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024,582.02 91,860,703.56 5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16,074,794.29 95,239,819.30 2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3,461.81 -66,346,559.26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61,850,024.58 1,734,347,142.56 1.59 总资产 3,598,311,672.82 3,164,794,070.63 13.7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28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28 28.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29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1 10.52 减少2.41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6.49 10.91 减少4.42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 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0,710.4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1,151,004.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575,463.7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028,097.6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 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1,249,999.99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656,799.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5,220,866.84 合计 28,949,787.73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国内低压电器行业综合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 电器、电源电器、仪表电器等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还为各行业提供智能 化低压电器产品及智能配电系统全面解决方案。目前,天正电气主要产品包括:“天E电气”品 牌的Te系列高端产品、“天正电气”品牌的TG精品系列、“祥云”通用产品系列以及“天E天 智”智能配电系统解决方案。凭借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稳定的产品质量、快速的产品交 付和售后服务,公司在包括国家电网、电信运营商、新能源投资商、百强房企等大型行业客户中 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公司主要代表产品的介绍如下: 大 类 主要 对应 产品 产品图示 性能及用途 配 电 电 器 塑壳 断路 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1.png 具有过载、短路和欠电压保护装置,能 保护线路及电源设备免受过电流或欠电 压损坏。特别适合于低压配电系统、机 械设备的电源控制和终端的控制和保 护。 公司的智能型塑壳断路器具有标准数据 总线协议通信,功能方便实现系统化组 网,并且具有“遥测、遥调、遥控、遥 信”的功能。 万能 式断 路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2.jpg 用来分配电能和保护线路及电源设备免 受过载、欠电压、短路、单相接地等故 障的危害。 公司的智能万能式断路器具有USB通讯 功能,而且通过USB接口的协议功能转 换可实现具有安全、非接触式的无线蓝 牙连接,无线蓝牙通讯与手机APP连 接,就地实现对断路器的智能巡检。 控 制 电 器 接触 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3.png 供远距离接通和分断电路、频繁起动和 控制交流电动机之用,并可与热继电器 组成电磁起动器以保护可能发生的过载 或断相的电路。 终 端 电 器 小型 断路 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4.jpg 用于交流50/60Hz、额定电压至400V, 额定电流1~125A的电路中,作办公楼、 住宅和类似的建筑物的照明、配电线路 及设备的过载和短路保护之用,亦可作 为线路不频繁通断操作与转换之用,主 要用于工业、商业、高层和民用住宅等 各种场所。 小型 漏电 断路 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5.png 用于交流50/60Hz、额定电压至400V, 额定电流1~125A的电路中。当人身触电 或电网漏电流超过规定值时,漏电断路 器能迅速切断电源,保护人身及用电设 备的安全,并且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 能,也可在正常情况下不频繁地通断电 器装置和照明线路。适用于住宅、充电 桩、智能家居场合的应用。 电 源 电 器 小三 箱成 套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6.jpg 小三箱成套设备将各个低压电器元件成 组成套供应,额定绝缘电压交流660V, 主电路额定电压交流380V,辅助电路工 作电压220V/380V,防护等级达到 IP30、IP54。 互感 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7.png 互感器分为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 其功能主要是将高电压或大电流按比例 变换成标准低电压或标准小电流,以便 实现测量仪表、保护设备及自动控制设 备的标准化、小型化 仪 表 电 器 电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8.png 用于电能计量的仪表。产品具有正向、 反向及组合有功电能计量的功能,组合 有功电能可根据正反向有功电能进行按 需配置。支持尖、峰、平、谷四个费 率;内置两套时区表、两套日时段表, 可以按需编程配置,并可设定两套时区表 切换时间和两套日时段表切换时间,实 现相互切换。 其 他 变频 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9.jpg 变频器是应用变频技术与微电子技术, 通过改变电机工作电源频率方式来控制 交流电动机的电力控制设备 高压 断路 器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10.jpg 高压断路器它不仅可以切断或闭合高压 电路中的空载电流和负荷电流,而且当 系统发生故障时通过继电器保护装置的 作用,切断过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它 具有相当完善的灭弧结构和足够的开断 能力。广泛的应用于高压配电线路之中 注:小三箱成套主要产品包括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照明箱等。 公司天正天智“ TenEdge ”智能配电系统如下所示: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8520\wps11.jpg 公司天正天智“ TenEdge ”智能配电系统基于物联网架构,依托智能断路器、模块等内置 传感器,可采集各类电量参数,通过有线和无线网络将数据传送到本地软件显示和控制,同时可 以将大数据存储在云端,提供能耗分析,安全用电,故障预警等专业化应用服务。 智能配电系统能够构建数字化能源解决方案,使配电系统的运营更加安全可靠、减少故障 率;高效便捷、提升管理效率;绿色节能、持续改善用能。 研发方面,公司将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相分离,成立研究院和研发中心,同时设立各产品 线对产品竞争力负责。公司建立初步的IPD流程体系,有效提高了对客户需求的响应,保证新产 品研发的成功率。 公司研究院主要负责技术开发,主要任务是将不成熟和未解决的技术变为成熟技术,同时 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预研;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产品开发,主要任务是基于市场洞察,准确、快速 的响应客户需求,尽量应用成熟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发上市以快速抢占市场,降低投资风险。产 品线主要负责产品管理,对产品竞争力负总责,主要任务是洞察市场和客户需求,对公司总体产 品路线图做出规划,提出具体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并组织推进IPD流程以实现对产品的全生命周 期管理。 在营销方面,公司采取“双品牌”+“双轨制”的营销策略。品牌方面,公司拥有“天正” 和“天E”两大品牌,其中“天E”品牌以“高性能、高质量”主攻新能源、数据中心、高端建筑 等细分行业高端市场,以进口品牌替代为目标。“天正”品牌以高性价比主攻通用型市场。公司 设立了十个行业销售渠道、三个销售大区、26个销售片区、23个销售联络处,采取“经销+直 销”的模式实现对终端用户的区域覆盖和行业覆盖。直销方面,公司已经建立了包括电力、新能 源、通信、智能配电、轨道交通、OEM(设备配套)、建筑、盘厂等行业销售渠道,设置专业的 销售团队和技术支持团队,以“客户经理”+“解决方案经理”的“铁三角”模式实现对重点行 业大中型企业的覆盖。经销方面,公司主要通过400余家主要经销商和遍布各县及乡镇的营销网 点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区域覆盖,主要面对各行业的中小企业用户。 生产交付方面,公司主要采取面向库存生产和面向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精益化、 自动化、信息化的生产系统完成快速的产品制造,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 性和一致性,同时通过温州和嘉兴两大中心物流以及全国范围内的11个分物流保证对终端用户的 快速交付。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 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国内低压电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在技术和产品研发、营销渠道、智能制造、信 息化、战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具备较强的优势。 (一) 技术和产品研发优势 公司将研发作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 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曾主导或参与多项电 力、通信等行业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615项,其中 82项为发明专利。 在研发管理方面,公司在系统、产品平台搭建、项目管理、创新方法论上建立了一定的优 势,成为未来研发进一步发展的基石。 (二) 营销渠道的多样化优势 公司在传统的机电市场经销渠道建设方面居于国内同行业前列。目前公司在全国各省的主要 地级市设有一级经销商,二级网点遍布全国各县和乡镇。强大的分销网络确保了公司对海量中小 客户的区域覆盖。与此同时,公司针对电力、通信、新能源、建筑等市场容量较大、增长潜力较 强的行业设置专业的行业直销团队,主攻各行业龙头企业。经销商将公司开发大型终端用户的经 验进行复制,在其授权区域完成对行业内中小企业的开拓,形成“公司打龙头,经销商快速复 制”的模式,能够更快速地完成行业覆盖。在电力行业,公司已累计在国网及全国数十个省电力 公司实现中标。在通信行业,公司已连续数年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铁塔等大型电信运营 商实现品牌入围,并与中兴通讯、台达等知名电信设备制造商长期合作。在新能源行业,公司在 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等大型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实现品牌入围 并在多个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中实现产品配套,与天合光能等分布式光伏行业龙头紧密合 作。在建筑行业,目前公司已在超过30家百强房企实现了集采入围,其中包括碧桂园、融创、 保利、富力、旭辉等国内排名前20的房产开发商。 (三) 工业化、自动化、精益化带来的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自2008年开始实施精益生产,是业内较早实施精益生产变革的企业之一。公司设立专 职工业化副总经理和工业化部,负责推进全公司的自动化、精益化、信息化改造,同时具备自行 设计自动化产线以及各类工装夹具的能力。历经十余年探索与积累,已经形成了一套以“自动 化、信息化、精益化”为核心的天正精益生产标准,精益生产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 为了提升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公司与外部咨询公司合作引入汽车行业“星级工厂”评价体 系,从精益成熟度、改善变革管理、全面流动管理、全员生产维护四个维度着手,涉及精益人才 梯队的培养、持续改善系统、供应链体系管理等方面,从点、线、面、体多维度推进提升公司制 造管理水平向汽车行业看齐。公司近年来加快了产品研发管理,供应链管理,制造执行系统,客 户关系管理等信息系统升级,以上信息系统的升级与完善,与公司多年奠定的精益与自动化基 础,有助于公司提升整体生产制造水平。 (四) 信息化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对信息化的投入,早在2006年即建成了ERP系统,实现了与经销商、客户、 供应商的信息化互通。在此基础上,公司已建成了包括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EAP内部管理系 统、BI系统、MES生产管理系统等涵盖采购、生产、销售、内部管理等领域的全面的信息化系 统,有效地提升了运营和管理效率。 (五) 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形成了具有天正特色的管理优势。 在管理团队方面,公司主要管理岗位均由具备较高学历和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担 任。校招大学生在经过数年历练后也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和中层管理岗位的主要来源。与此同 时,多位来自知名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也很好的提高了公司管理手段的多样性。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基于公司战略来制定人力资源战略,通过分析公司的人力资源需 求及现状,明确公司所需人才类型及开发方式。近年来,通过领导力提升计划、人才梯队建设等 方式来支撑公司人才的选拔及培养,通过现任领导者末位帮扶及淘汰机制来建立内部竞争机制, 同时根据公司的战略进行重点岗位的人才配置和储备,最大限度地挖掘人才潜能,推动企业战略 的实施。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帮助企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与公司自身需求,建立适合公司特点的长 远供需计划,提升员工能力并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公司的人均效能,从而提升组织 竞争力。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度,面对大宗商品价格原材料大幅上涨的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 下,在市场拓展、技术和产品研发、智能制造、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不断推进管理变 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7.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 比增长57.87%,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21.88%。 (一) 市场拓展方面 行业大客户直销方面,公司将各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目标客户,努力通过“铁三角”的营 销模式与这部分“长期价值客户”建立“组织型的客户关系”。在新能源行业,公司在中国华能 集团2021年度新能源箱式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中低压框架断路器成功入围;在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2021-2022年度框架采购项目中低压框架断路器成功入围,此外,公司在天合光能等知名 光伏企业的分布式光伏业务的配套方面增长较快。在通信行业,公司在2021年4月与中国电信 签订联合创新框架协议,重点围绕通讯能源产品(开关断路器、配电柜、列头柜等)的优化开展 工作。已完成项目团队的组建,并初步完成了产品在运维和使用中痛点的调研工作。轨交行业,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了在国铁集团下属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等多个地区铁路集团、中铁设计咨询集 团等轨交行业知名企业的品牌入围。在电力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多个省电力公司的招标中 中标,电力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80%。建筑行业,公司继续增加百强地产的集采入围家 数,建筑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90%。 分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百城千县万店”行动,在空白和弱势市场大力发展新一级经销 商,同时公司销售团队协助经销商大力发展二级网点和中小型企业客户以实现更加全面的区域覆 盖。报告期内,分销渠道新开发一级经销商超过70家,新增二级网点超过1500家。 (二)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上半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约 36.49%。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104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新获专利授权47项。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615项,其中82项为发明专利。报告期内,公司主持及参与 16项国家和行业、团体标准修订。 报告期内,研发系统的组织架构在去年配电和工控两大产品线的基础上,新增终端电器产品 线为产品竞争力负最终责任,并持续推动IPD,确保新产品研发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准确响应。 2021年上半年度,研发系统主要聚焦在前沿技术的研究和行业产品开发方面,完成了 AC1140V框架断路器、AC800V塑壳断路器产品开发,可满足风电、光伏、储能新能源等特殊行业 应用新需求,助力高端智能配电领域,为实现双碳目标下的数字化智能配电转型提供强大支持。 公司历时5年打磨的全新一代“新祥云”全系列产品完成研发,并将于2021年7月全面上市。 博士后工作站项目“磁吹和气吹对高电压直流MCCB电弧协同调控机理研究“,列入2021年”中 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计划”。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低压智能配电数字化系统技术研究及 产业化,顺利通过浙江省科技厅验收并获得验收专家组的一致认可。 (三)生产制造方面 生产制造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对主要产品生产线自动化、信息化的改造。盐盘智能园区二期 项目主体工程顺利结顶,进入内部结构完善及布局规划推进阶段,为产能提升奠定良好基础;终 端智能工厂临近验收,各项收尾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中;确定自动化立体仓库方案,推动仓储智能 化,实现柔性和敏捷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 元 币种 :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1,664,750,902.37 1,056,492,493.30 57.57 营业成本 1,267,853,125.94 745,067,955.65 70.17 销售费用 123,467,854.16 90,186,422.25 36.90 管理费用 57,960,811.76 45,899,716.95 26.28 财务费用 - 8,207,736.13 1,724,757.42 不 适用 研发费用 54,496,566.95 39,927,802.07 36.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3,461.81 - 66,346,559.26 不 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523,480.75 - 13,679,948.58 不 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900,636.02 - 32,912,047.25 不 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 系 新能源、电力等行业大客户开发和分销渠道建设完成较好。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 系 营 业收入增长及材料价格上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 系销售人员 数量增加 财 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 主要 系定额存款 利 息 研 发 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 系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 主要 系销售 回 款较上期增长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募投 项目投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变 动原因说明:主要系 2020 年 年度现金红利发放 2 本期 公司 业务类型、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 及 负债 状 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上年期末数 上年期 末数占 本期期 末金额 情况 说明 产的比例 (%) 总资产 的比例 (%)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应收款 项 1,577,512,444.10 43.84 1,187,903,876.40 37.53 32.80 预 付款项 17,980,948.37 0.5 6,282,284.68 0.2 0 186.22 其 他应收 款 42,185,421.94 1.17 8,099,155.12 0.26 420.86 合同资产 5,389,506.95 0.15 不 适用 一 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资产 31,249,999.99 0.87 不适用 在建工程 46,738,591.23 1.30 22,877,604.22 0.72 104.30 使用权资 产 11,960,368.52 0.33 不 适用 其 他非流 动资产 40,437,113.15 1.12 19,621,199.10 0.62 106.09 短期借款 90,103,583.34 2.50 40,051,160.70 1.27 124.97 应 付票据 126,607,412.04 3.52 12,131,938.43 0.38 943.59 合同负债 6,681,682.31 0.19 3,927,195.35 0.12 70.14 其 他应付 款 53,471,765.27 1.49 20,216,343.05 0.64 164.50 租赁负债 2,541,214.48 0.07 不适用 库 存股 21,403,485.00 0.59 不 适用 其他说明 1、应收款项: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 2、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履约保证金增加 4、合同资产:主要系应收质量保证金增加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债权投资增加 6、在建工程: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 7、使用权资产:按新租赁准则,企业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 产 8、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 9、短期借款: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增加 10、应付票据:主要系供应商货款票据结算增加 11、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 12、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 13、租赁负债:按新租赁准则,企业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 14、库存股:主要系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 2. 境外资产 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419,894.86 保证金 合计 9,419,894.86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实现收入23,389.81万元,同比增长 30.16 %; 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本期净利润亏损744.93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低压电器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形成了实力较强的跨国公司与本土优势企业共 存的竞争格局,且在逐步的走向行业整合。跨国公司掌握了低压电器行业中较为先进的技术,而 本土优势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和管理创新以提升市场竞争力,行业竞争趋于激烈。 公司在低压电器行业经营近二十年,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产品种类齐全。同时公司通过不 断的研发投入、精细化管理、精益生产、优质服务在国内低压电器市场中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和较强的竞争力。但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的产品差异化不够明显。如果公司在未来的一 段时间内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水平,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是金属件、塑料件、电子元件等。由于原材料成本占产品 总成本比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则公 司的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毛利和毛利率水平;如果原材料价格下降,也将可 能导致原材料存货的跌价损失,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浙江,人力成本相对较高,且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和生活成本的上升,该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若未来公司人力成本持续上 升,而公司工业化和精益生产的投入未能有效提高劳动效率,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 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 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 月15 日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临2021-002) 2021年1月 16 日 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 2021年5 月13 日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临2021-020) 2021年5月 14 日 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葛世伟 董事 选举 陈欣 监事 选举 祝兴兵 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 杜楠 监事 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监事杜楠女士辞职,陈欣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祝兴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葛世伟先生被选 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www.sse.com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www.sse.com 公告编号:2021-006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www.sse.com 公告编号:2021-009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谭正彦、黄羽飞、吕庆鹏、周晨、韩鹏凯5人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500股。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 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 主要 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参照 重点排污单位 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 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 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限售 天正集团 注一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高天乐 注二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高国宣、高啸、高珏 注三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王勇、祝兴兵、周光辉、 黄岳池、黄宏彬、方初 富、葛世伟、赵天威 注四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售 杜楠 注五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 天正集团 注六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 高天乐及其一致行动人高 国宣、高啸和高珏 注七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 天正集团 注八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 高天乐及其一致行动人高 国宣、高啸、高珏 注九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注十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十一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天正集团 注十二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高天乐、高国宣、高啸、 高珏 注十三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注十四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 诺 其他 公司 注十五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十六 长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一: “公司控股股东天正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注二: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天乐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注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高国宣、高啸、高珏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注四: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勇、祝兴兵、周光辉、黄岳池、黄宏彬、方初富、葛世伟、赵天威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注五: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股东杜楠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注六: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正集团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权益或其他安排,未从事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有 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 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 成同业竞争; (2)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 人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 行人; (3)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可能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 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作为 出资投入发行人;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注七: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天乐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国宣、高啸和高珏分别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 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权益或其他安排,未从事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 同业竞争; (2)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 业竞争,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行人; (3)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可能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作为出资投入 发行人;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注八: 公司控股股东天正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的关 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发行人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本公司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九: 实际控制人高天乐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国宣、高啸、高珏向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发行人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本人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十: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应根据本预案采取合法措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稳定股价义务”),但相关责任主体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 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2)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 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 的股东大会上,对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份回购的备案手续、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本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1) 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在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披露。 (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 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 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披露。 (2)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3)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本公司处领取的薪酬总额的 50%。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5、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顺序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同时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及特定主体增持股票的,将按照如下顺序先后实施: (1) 公司回购股票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充分履行本次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注十一: 公司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如下承诺: “1、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个 交易日内,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届时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十二: 天正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