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 :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集已经中 国证监会 2021年 3月 25日证监许可[2021]1027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11994。 5.本基金自 2021年 8月 2日起至 2021年 8月 13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销 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 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7.本基金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8.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 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 为 1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 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万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 9.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 1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 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 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 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 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 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 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15.本公告仅对“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规定网站上的《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picfunds.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 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7.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销售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直销专线 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咨询认购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期货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 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 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产 生的操作风险及合规性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 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本基金存在短期内无法 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进而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造成损失的风险。具体风险烦 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国联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994)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6、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7、发行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具体各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请见“八、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3、销售机 构”的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9、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自 2021年 8月 2日到 2021年 8月 13日,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 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 时公告。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的方式。 2、投资者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分别投资 10,000元和 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利息分别为 2元和 2,000元,则两笔认购中投资者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 1:认购金额 10,000元,认购利息 2元,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2.00)/1.00=9,883.42(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该笔认购 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2元,则可得到 9,883.42份基金份额。 认购 2:认购金额 1,000万元,认购利息 2,000元,对应的认购费用为 1,000元。 认购费用=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0.00-1,000.00=9,999,000.00(元) 认购份额=(9,999,000.00+2,000.00)/1.00=10,001,00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用为 1,000元,假定该笔 认购费用产生的利息为 2,000元,则可得到 10,001,000.00份基金份额。 4、认购的限制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 上限。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 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 为 1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柜台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6、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 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 人应及时查询。 7、缴款方式: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或代销机构确认的其他 方式;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 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代销机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 1万元(含 1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办理。 (3)直销机构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4)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21年 8月 2日到 2021年 8月 13日(除部分机构 外,非工作日不受理),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 表;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 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 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应在 T+2日(工作日)在银行销售网点打印 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 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 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 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 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有最新年检记录),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则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附有最新年检记录)并加盖公章; 3)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人及业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附有有效期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印鉴卡一式两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章; 10)《传真委托协议书》; 11)国联安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并加盖公章。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 己承担。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5、缴款方式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 销机构扣款。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营业时间内,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基金管理人 在工商银行开立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19077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 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 (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 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确认无效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6、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cpicfunds.com)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 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机构咨询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四、个人投资者认购方式 1、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资金账户;个人投 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 户。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代销机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 1万元(含 1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办理。 直销中心办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5)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21年 8月 2日到 2021年 8月 13日(除部分机构 外,非工作日不受理),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及复印件; 2)银行存折或资金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填妥《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并签字。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 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及复印件; 2)银行存或资金卡;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 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应在 T+2日(工作日)在银行销售网点 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 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 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 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 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3)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5)国联安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并签字。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缴款方式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 销机构扣款,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营业时间内,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基金管理人 在工商银行开立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19077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 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 (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确认无效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6、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cpicfunds.com)下载有关直销 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对基金份额进行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 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 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 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 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 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设立日期:2003年 4月 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联系电话:021-38992888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号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黄娜娜 公司网址:www.cpicfunds.com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 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代销机构 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95551或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21-38637436 联系人:王阳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 2、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2-85022026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21-60833754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n 6)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7)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电话:021-52523573 联系人:姚巍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军 电话:010-60834768 联系人:杜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454 联系人:凌方睿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10)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526 联系人:张吉安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 www.west95582.com 11)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联系人:宋丽雪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2)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910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13)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4)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8254 联系人:施磊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5)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21-33388254 联系人:张丽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胡子豪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7)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266 联系人:彭洁联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750 联系人:单晶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9)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821 联系人:孙懿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0)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电话:021-68761616 联系人:王芙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1)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021-20315137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2)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3)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4)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 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胡星熠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5)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李佩钊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26)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或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7)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电话:021-53686262 联系人:邵珍珍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8)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8011 联系人:吴于思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9)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168301 联系人:张广森 客服电话:95511转 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0)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王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2)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3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4)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5)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一 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36696312 联系人:高源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36)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 021-50712782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7)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021-80133597 联系人:毛林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38)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电话:021-3376-8132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39)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0)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1)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13810801527 联系人:李丹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kenterui.jd.com 42)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联系人:宋子琦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43)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4)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5)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4、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黄娜娜 电话:021-38992857 5、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6、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钱祎彤 经办会计师:单峰、钱祎彤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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