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沣石恒达”) 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因资金需求,于2021年7 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4,6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27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沣石恒达的减持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 2021-07-26 5.46 14,652,000 0.2729%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平潭沣石恒达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持股股份 637,504,415 11.8720% 622,852,415 11.5992% 其中:无 限售条件股份 637,504,415 11.8720% 622,852,415 11.5992%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上海沣能新投资 合计持股股份 35,789,720 0.6665% 35,789,720 0.6665%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中:无 限售条件股份 35,789,720 0.6665% 35,789,720 0.6665%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总计 合计持股股份 673,294,135 12.5385% 658,642,135 12.2657% 其中:无 限售条件股份 673,294,135 12.5385% 658,642,135 12.2657%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向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相关资产, 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情况如下: 序 号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承诺履 行情况 1 关于所提供 信息之真实 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 承诺 1、承诺人已就其自身情况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 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上承诺人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中承诺人作为签 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2、承诺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中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承 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 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 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将对其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严格履 行中 2 关于不存在 内幕交易行 为的承诺函 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 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造成 的损失。 严格履 行中 3 关于所持有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人真实、合法持有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 已履行 标的公司股 份是否存在 质押或权属 争议情况的 承诺 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承诺人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的出资额已全 部缴足,承诺人所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 代持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 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承诺人保证不就所持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 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完毕 4 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函 1、承诺人于本次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事项而使承诺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 安排。 3、若承诺人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不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 的强制性要求,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已履行 完毕 5 关于不谋求 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承诺 函 1、承诺人确认并认可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孙毅先生均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承诺人与孙毅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 3、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主体不会以单 独或与第三方保持一致行动的形式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 级市场上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已有一致行 动人关系除外)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4、如承诺人违反前述承诺事项,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 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严格履 行中 截至目前,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沣石恒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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