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顺络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顺络电子 股票代码 0021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祖华 于萌萌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 观澜工业园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 观澜工业园 电话 0755-29832586 0755-2983258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10,955,176.19 1,442,025,172.06 6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0,824,248.66 242,101,177.06 6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87,969,133.01 231,204,007.55 67.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86,339,060.47 223,156,244.26 117.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0 7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0 7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6% 5.40% 2.8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8,837,186,369.70 7,521,710,400.51 1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084,357,946.21 4,845,016,552.86 4.9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7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袁金钰 境内自然人 14.19% 114,436,680 85,827,510 质押 75,668,9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16% 65,811,867 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8.13% 65,520,000 质押 48,389,2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2.23% 17,972,3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创新科技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77% 14,298,60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 合 其他 1.66% 13,353,23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4% 9,960,3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高新技术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2% 9,864,272 张春定 境内自然人 1.05% 8,497,100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东 莞信托·汇信-惠正稳健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96% 7,72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7,6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57,920,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票65,520,000股。张春定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8,478,8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8,3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8,497,1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1)公司为推动落实未来产业整合,实现经营业务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与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引导基金”)、深圳市保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资管”)、深圳市保腾联旺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腾联旺”)、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创业”)合作,通过合伙制企业 形式共同组建成立投资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投资基金总投资额为2亿元,其中,保腾创业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400 万元,福田引导基金、公司、保腾资管和保腾联旺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000万元、8000万元、300万元和5300万元。 (2)2020年12月5日,公司披露已缴付设立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人民币8,000万元,已缴付 公司认缴出资额的100%。2021年2月8日公司收到通知,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成,募 集到位资金合计200,000,000元人民币。 2.公司为实现经营业务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与深圳市加 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法创投”)、贵阳中天佳创投资有限公司、王维珍、李金龙、凌兆蔚、陈春明、范艳红、 丁鹏、徐圣元、雷万春于2021年1月29日签署了《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共同投资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 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截止2021年2月4日,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投资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首期款(认缴出资额的 50%)人民币1,500万元已缴付完毕,2021年3月8日,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3.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 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投资设立东莞顺络虹致电子有限公司。其中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3,795.00万元,出资比例为75.90%,新余虹致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205.00万元,出资比例为24.10%。公司于2021 年2月25日已完成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并领取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4.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 控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其中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00万元, 出资比例为70%,新余先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已完成设 立东莞顺络钽电容电子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并领取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5.公司为实现与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7日与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意向书》系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截止公告日,公司已支付交易意向金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德门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已配合公司完成以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占上海德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股权为质物的质 押担保登记手续。 6.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控股下属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 三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核心员工与所在企业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 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实施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新余市顺诺达投资有限 公司、新余市恒络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新余顺昱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合计不超过(含)人民 币6,512万元的现金向顺络迅达增加投资,按照收益法评估之顺络迅达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折算,合计取得不超过(含)占贵 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16%的股权,增资完成后,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400 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顺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占顺络迅达注册资本76%的股份。截止公 告日,已取得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7.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020万元(以 “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若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融资,融资资金将来源于金融机构,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1:1。参 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8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人,累计认购约18,780万份,占员工 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69.50%;其他员工累计认购份额预计约8,24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30.50%。 并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相关议案。 8.公司2021年6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 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核心员工与所在企业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 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实施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新余霞蔚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新余霞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余顺昱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以合计不超 过(含)人民币2,209.68万元的现金向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按照收益法评估之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折算,将合计取得不超过(含)占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15.12%的出资,增资完成 后,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782万元。公司持有占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80.66%的出资。 9.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 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 清货款之日止),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2月18日判决被告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14年12 月18日)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297,032.74元及利息154,496.00元(该利息自2013年11月11日暂 计至2014年4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继续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被告蔡清华对被告深圳 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蔡清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 深圳市凌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追偿。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件,执行案号 为(2015)深宝法公执字第252号,因被执行人暂时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待查明 相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代理律师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10.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美元995,868.8元及 逾期付款利息美元12,630.54元(该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依据,自2017年5月1日起算,暂计至2017年8月14日, 之后的利息计算至被告付清之日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案号为(2017)京0105民初65241号判决书,被告乐视 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5,616美金;被 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 失(以995,616美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2020年1月份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号为(2020)京0105执2669号。 1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457,988.8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 币64,392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6月30日,之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之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民法院已下达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确认拖欠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人民 币2,457,988.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769.5元,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分五期归还上述欠款,分别为第一期2019年11 月10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200,000元;第二期2019年1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三期2020年01月17日前向 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四期2020年02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人民币600,000元;第五期2020年03月17日前向甲方偿还剩 余全部款项。调解书生效后,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2019年11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 理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案号为(2019)赣01破6号,根据法律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智 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但因 疫情原因推迟。2020年6月17日、2020年9月20日,管理人分别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其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向全部债权人 送达了三份财产处置方案,分别是《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提请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决 定是否撤回抵销权诉讼的提案》。2021年1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赣01破6号公告,裁定智慧海派破产。 12.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与德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637,325.93元, 逾期利息23,676.85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9月30日暂计至2019年8月26日,之后利息计至还清之日), 本案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2020年7月2日已开庭。仲裁裁决书已于2020年10月23日生效, 顺络电子已经向南昌市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1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赣01执217号执行裁定书,以未发现可供执 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查明相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代理律师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以上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金钰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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