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时间:2021年07月28日 18:15:41 中财网
原标题:卫宁健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1-08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刘宁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刘宁先生拟在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00万股。


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刘宁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的告知函》,刘宁先生于2021年7月2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转
让533万股给侯明华女士(刘宁配偶)。本次股份转让系持股5%以上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
致刘宁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转让股份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
方式

转让日期

转让价
格(元/
股)

转让数量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刘宁

侯明华

大宗

2021年7月28日

13.15

5,330,000

0.25%




交易



2、本次转让股份前后刘宁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份数量
(股)

持股

股份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比例

刘宁

合计持有股份

108,942,949

5.09%

103,612,949

4.84%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27,235,737

1.27%

21,905,737

1.02%

有限售条件股


81,707,212

3.82%

81,707,212

3.82%

侯明华

合计持有股份

-

-

5,330,000

0.2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

-

5,330,000

0.25%

上海通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瑞驰1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7,850,000

0.37%

7,850,000

0.37%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7,850,000

0.37%

7,850,000

0.37%

上海通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瑞驰2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7,850,000

0.37%

7,850,000

0.37%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7,850,000

0.37%

7,850,000

0.37%

上海通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瑞驰3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7,960,000

0.37%

7,960,000

0.37%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7,960,000

0.37%

7,960,000

0.37%

上海通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瑞驰5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8,024,667

0.38%

8,024,667

0.38%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8,024,667

0.38%

8,024,667

0.38%

合计

140,627,616

6.59%

140,627,616

6.59%



注:1、侯明华女士系刘宁先生的配偶,上表4个通怡私募基金产品为刘宁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2、表中合
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内
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


会导致该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
化。


2、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刘宁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规定时限内,将剩余未减持股份以
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侯明华女士(刘宁配偶),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
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4、刘宁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
变化。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刘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转让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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