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〇 二一年七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股本总数 400,01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600,015,00 0 元。 该预案 仍 须提交 2 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东鹏饮料 605499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丽华 王皓星 电话 0755 - 26980181 0755 - 2698018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 路 142 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 3 栋 1 楼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 路 142 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 3 栋 1 楼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 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 总资产 7,096,926,102.12 4,361,286,447.41 6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4,321,006,263.55 1,913,253,374.56 125.8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收入 3,682,261,754.34 2,469,462,729.18 4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75,826,130.44 441,307,146.60 5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 的净利润 660,034,328.94 447,462,166.79 47.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179,185,148.78 601,522,249.30 96.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 26.26 25.42 增加 0.84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1.8432 1.2259 5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1.8432 1.2259 50.35 2.3 前 1 0 名股东 持股 情况表 单位 :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4,80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林木勤 境内自 然人 49.74 198,967,411 198,967,411 无 0 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9.00 36,000,000 36,000,000 无 0 深圳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6.44 25,759,234 25,759,234 无 0 林木港 境内自 然人 5.22 20,885,866 20,885,866 无 0 林戴钦 境内自 然人 5.22 20,885,866 20,885,866 无 0 蔡运生 境内自 2.32 9,282,607 9,282,607 无 0 然人 陈海明 境内自 然人 1.74 6,961,955 6,961,955 无 0 李达文 境内自 然人 1.28 5,105,434 5,105,4 34 无 0 深圳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1.18 4,730,000 4,730,000 无 0 陈义敏 境内自 然人 0.89 3,573,804 3,573,804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 、前十名股东中,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为东鹏 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股东林木勤与林木 港系兄弟关系,股东林木勤、林木港与林戴钦系叔侄关系。 3 、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煜鹏系控股股东林木勤 之子,股东陈海明、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陈焕明、 股东东鹏远道的 合伙人陈韦鸣系兄弟关系,陈海明、陈焕 明、陈韦鸣系股东林木勤之配偶陈惠玲之兄弟。 4 、除上 述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无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 优先股 股东总数、前 1 0 名 优先股 股东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