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博通集成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 603068 证券简称: 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 2021 - 04 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建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得投资”)、亿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厚有限”)、泰 丰 ( 香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香港”)、耀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耀桦有限”)分别持有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份 4 , 099 , 978 股, 4,631,666 股, 2,013,284 股, 3,463,112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下称“公司总股本”) 150 , 424 , 966 股的 2.73 %, 3.08 % 、 1.34 % 、 2.30 %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 1 年 1 月 7 日公告股东 减持计划,股东建得投资、亿厚有限、泰丰香港、耀桦有限拟自 202 1 年 1 月 28 日起至 202 1 年 7 月 27 日减持股份。截至该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建得投资、亿厚有限、泰丰香港、耀桦有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分别减持 1,291,100 股、 1,502,900 股、 1,463,483 股、 1,503,800 股公司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建得投资 5%以下股东 5,391,078 3.58% IPO前取得:5,391,078股 亿厚有限 5%以下股东 6,134,566 4.08% IPO前取得:6,134,566股 泰丰香港 5%以下股东 3,476,767 2.31% IPO前取得:3,476,767股 耀桦有限 5%以下股东 4,966,912 3.30% IPO前取得:4,966,912股 注: 前述持股数量 不包括 相关股东 2021 年 3 月 完成 过户的协议转让 股份。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式 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减持 完成 情况 当前持股 数量 (股) 当前 持股 比例 建得投资 1,291,100 0.86% 2021/1/28~ 2021/7/27 集中竞 价交易 74.00- 94.75 99,102,489.21 已完 成 4,099,978 2.73% 亿厚有限 1,502,900 1.00% 2021/1/28~ 2021/7/27 集中竞 价交易 63.32- 91.30 107,172,150.00 已完 成 4,631,666 3.08% 泰丰香港 1,463,483 0.97% 2021/1/28~ 2021/7/27 集中竞 价交易 63.31- 94.50 106,399,348.00 已完 成 2,013,284 1.34% 耀桦有限 1,503,800 1.00% 2021/1/28~ 2021/7/27 集中竞 价交易 63.50- 91.30 109,570,896.00 已完 成 3,463,112 2.30% 说明: 1.注: 前述持股数量 不包括 相关股东 2021 年 3 月 完成 过户的协议转让 股份。 2.持股比例系依据公司2021年7月27日于中国登记结算中心登记之已发行股数 150,424,966股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 是 √ 否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亿厚有限、泰丰香港、耀桦有限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分别不超过 1,387,135 股, 1,000,000 股、 1 ,2 00,000 股公司股份 ,拟 减持股份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 0 .72% 、 0 .87% 。因公司实施完成增发股份 公司总股本提高,证券交易软件按公司总股本1%(1,504,249)提示每日可减持 股份,实际减持时, 亿厚有限、泰丰香港、耀桦有限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 发生操 作失误,较减持公告的数量 分别 超额减持了 115, 765 股, 463,483 股、 303,800 股公司股份 。 亿厚有限、泰丰香港、耀桦有限就本次违规超额减持行为深表歉意, 承诺加强证券账户操作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获知超额减持信 息后,立即向股东申明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交易规则学习, 重视交易管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情。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超额减持主体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超 额减 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 未实施 √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 未达到 √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3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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