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优悦安和混合 :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9:51:10 中财网

原标题:大摩优悦安和混合 :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7月10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
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
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
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7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87
第十九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9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04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8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18





第一部分 绪言

《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摩根士丹
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
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
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
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7、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王鸿嫔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徐许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股权结构为: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
4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深圳市
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周熙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密西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电子工程硕士及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职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
Ericsson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Inc.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加入摩
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历任副总裁、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等
职务,
2011
年起至
2021

6
月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投
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目前任考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等摩根士丹利国
际控股公司关联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的董事。现任基金管理人
董事长。



俞洋先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常州市证券
公司
延陵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
地区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兼延陵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华鑫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现任
基金管理人
副董事长。



田明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曾任上海广电(集团)
有限
公司财务经济部主管、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总监、财
务负责人。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全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
。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孙辰健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学博
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自动化研究所职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工程部业务主
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副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北中心主任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董
事、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管理部总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数据技术分
公司副总经理和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目前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现任
基金管理人董事。



高杰文(
Todd Coltman
)先生
,
于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获得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并在乔治敦
大学取得法律学位。曾在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Linklaters
)伦敦、香港和东
京办公室以及众达
律师事务所(
Jones Day
)的东京办公室担任律师。

2004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负责亚洲地区不动
产投资(
REI
)业务的不动产收购融资。

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日本
REI
业务运营总监,自
2016
年起至今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所有投资管理业务运营总监。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商务咨询(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Morgan Stanley Properties
Advisory Corp. Limited
(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
MSP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成立于开曼
群岛)董事。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侯杰明(
Jeremy Alton Huff
)先生,杜克大学文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美国世
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NBA
中国法律副总监、
NBA
中国品牌娱乐的副总裁。

2017

3
月至今任摩根
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并担任中国首席运营官。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
事、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摩根
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普通代表。

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鸿嫔女士,台湾国立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曾任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
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富汇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
基金管理人
总经理及董事。



贾丽娜女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硕士。曾于金陵科技
学院任教,
1994

8
月至今
2017

11
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
2017

11
月起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目前
兼任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和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现任基金管理人
独立董事。



彭章键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008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华南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入库专家。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术经
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部办公厅
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副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退休后曾任中
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问,兼任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Carlos Alfonso OYARBIDE SECO
先生,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经济学学士,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大通曼哈顿银行(纽约办公室)、瑞银集团菲利普斯
&
德鲁(伦敦办公室),
1993

7
月至
2015

12
月期间曾任摩根士丹利欧洲有限公司兼并与收购部
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亚洲有
限公司兼并与收购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西班牙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瑞士信贷集团董事总经理、亚太区金融机构部主管,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
京代表处董事总经理和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营运官。目前担任新黄河资本有限公司创始人及首
席执行官。

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
分行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目前担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
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基金管理人监事长。



莫壮伟(
Tuangwei Mok
)先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
硕士。曾经在瓦乔维亚证券负责发行结构化和证券化产品,并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企业融资
咨询服务。

2010

9
月加入摩根士丹利亚太区的市场风险团队。

2014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投资风
险管理团队,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的执行董事。现任基金管理人监事。



周苑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
鹏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经理。

2004
年加入基金管理人,历任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人、上海理财中心负责人、营销策划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销售服务部总监,目前担任基
金管理人市场发展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谢先斌先生,浙江大学计算科学与工程学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工商管理
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移动(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业
务经理,基金事务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首席注册登记师。

2011

5
月加入基金管理人,

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目前担任
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3

高级
管理人员


周熙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鸿嫔女士,总经理、董事,简历同上。



李锦女士,哥伦比亚大学、伦敦商学院和香港大学联合授予工商管理学硕士、吉林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
24
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部副经理、经
理,研究所研究员。

2003

9
月加入基金管理人,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
督察长。现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许菲菲女士,中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
19
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
经历。曾任深圳市
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

2005

6
月加入基金管理人,历任
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稽核员、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基金管理人
督察长。



ZHOU HAN
(周涵)先生,塔夫茨大学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系博士,
6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
任中国邮电部北京电信局工程师;美国富达投资集团网络技术总监;
Codent Networks, Inc.

总裁;
InfoGlyph USA, Inc.
中国区经理;
Loci Software Inc.
总经理;
Fidelity
(大连)
商务
服务有限公司交付副总裁;
FIL
(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技术部负责人等。

2020

7
月加
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晓春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
22
年金融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曾任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研究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2017

12
月加入基金管理人,
现任基金管理人助理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2018

2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
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9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9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21

2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赵伟捷先生,中山大学财务与投资管理博士,
5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

2017

8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研究管理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21

3
月起担
任摩根士丹利华鑫优悦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何晓春,助理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副主任委员:李轶,助理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委员: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余斌,数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李功
舜,
交易管理部总监
;张雪,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秘书: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
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
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


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
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
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法
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
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发生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
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
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基金
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必须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具体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决定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管理制
度,对确保基金管理人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
制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等事
项,并向董事会汇报。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
司的部门业务规章,并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活动合法合规。


(3)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可独立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实施对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控
制以及解决公司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5)风险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报告投资管理中的市场风险,评价基金投资业绩,并根据风


险收益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向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经
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7)各业务部门及员工对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执
行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控,对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负全部
责任。每一位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落实到每
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在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时负有报告、反馈和改进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建立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所管理的层次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级别是公司章程;
第二级别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级别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级别是公司各委员会、各
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要持续修订和更新各
项制度,使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2)建立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注重培
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约束、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规章制度,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并贯穿到各个业务环节。


(3)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各岗位的自控与
互控、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制衡、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的独立监督等内控防线。


(4)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
及监督等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并通过清晰的汇报路径,使相关部门
及经营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及时、快速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强化风险管理措施。随着业务发展及技术进步,基金管理人开始更多地采取系统化
监控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数量化分析方法,提高风险
管理的科学性。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
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
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
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
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
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
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

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
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
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
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
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
“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
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
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


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
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
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
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
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共620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
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
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
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
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
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01
-
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联系人:
时亚蒙


电话:(
0755

88318898


传真:(
0755

82990631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1205
-
120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005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
010

87986888


传真:(
010

87986889


3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011
-
1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011
-
111
单元


联系人:朱冰楚


电话:(
021

63343311
-
2100


传真:(
021

50429808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已开通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务。支持
银联通渠道、快付通渠道支付的银行卡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

www.msfunds.com.cn
)。以上
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基金。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8



客户服务信箱:
[email protected]


深圳、北京或上
海的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人民币的,可拨打直
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基金管理人将提供上门服务。



(二)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
021
-
50979384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3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
0
21
-
54967656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

400
-
109
-
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
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
010

6083899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
010

85130588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
-
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
-
888
-
888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
010
-
83252170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朱琴



联系电话:
021
-
20315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
0532

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1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联系电话:
0931
-
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9
-
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1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
0512
-
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人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刘志斌


联系电话:
0755
-
825583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1
-
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
0755
-
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07
55
-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
0755

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
0755

386374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1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
010
-
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2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
021
-
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网址:
www.hfzq.com.cn


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陈瑀琦


联系电话:
028
-
86692603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2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
010
-
6083375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2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
021
-
23586603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www.18.cn


2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
-
88836999


客服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2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梁檐


联系电话:
021
-
208357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2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
0755

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2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
0571
-
26888888
-
3749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同花顺大楼
4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
0571

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2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
021
-
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3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7
楼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98



客户服
务电话:
95021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
021
-
58788678
-
82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32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2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
021
-
386023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3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
400
-
166
-
11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8.jrj.co
m.cn


34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9
号楼
15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
010
-
5285565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99
-
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3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
010
-
62020088
-
702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000


网址:
www.myfund.com


36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1

1
层、
2
层、
9
层、
11
层、
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联系电话:
010
-
59539864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


网址:
www.cifco.net


37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
021
-
33323999
-
56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