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睿诚混合A : 泓德睿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2:06:37 中财网
原标题:泓德睿诚混合A : 泓德睿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泓德睿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
有的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
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参与新三板投资,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


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可能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
风险、挂牌公司经营风险、挂牌公司降层风险、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精选层市场股价
波动风
险等。



一、 风险揭示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导
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市场风险可以分为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



1
、股票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
市场价格水平波动的风险。




2
)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性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
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
、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
)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
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或者债券回购交易到期时交易
对手方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义务等,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2
)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
债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
,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债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
临下降的风险。




3
)收益率曲线风险


如果基金对长、中、短期债券的持有结构与基准存在差异,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
格发生变化时,基金资产的收益可能低于基准。




4
)利差风险


债券市场不同期限、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利差变动导致相应期限和类属债券价格变化的
风险。




5
)市场供需风险


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政府财政政策、市场监管政策、市场参与主体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
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可用资金数量和债券市场可供投资的债券数量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最终
影响债券市场的供需关系,造成基
金资产投资收益的变化。




6
)购买力风险


基金投资所取得的收益率有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投资者持有本基金资产实际
购买力下降。




(二)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或个券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对赎回要求,在管理
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和现金过多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本基金主要的流动性风险为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因巨额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若是由于
投资者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
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
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另外,本基金在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
能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此部分资产存在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风险。




1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




2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港股通标的股票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股票
和债券。随着我国股票、债券市场交易机制的逐步完善、投资者结构的优化、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
法规的推出,我国的股票和债券市场已经具备较好的流动性。沪深股票市场的日均成交
量已达千亿级别。银行间和交易所主要债券品种的年成交量是存量的近
2
倍。港股通标的
股票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
50
亿元港币及
以上小型股和
A+H
股上市公司的
H
股,也均具有较好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因此,本基金
拟投资的市场整体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水平,可以匹配本基金约定的申购赎回安排。




3
)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对基金巨额赎回情况进行严格的
事前监测、
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流动性评估,
确认是否可以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当发现现金类资产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会
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
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暂停基金估值;
4
)摆动定价;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1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中“十、巨额赎回的情



形及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



2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中“九、暂停赎回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3
)暂停基金估值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
回申请的措施。



4
)摆动定价


当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规定。



5
)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
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
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
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
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
能反映特
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三)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
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
IT
系统



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
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四)管理风险


1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
、决策、技能等,会影响
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政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
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
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
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等。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市场利率、发行
条款、基础资产的构成与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
重因素的影响。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时,面临因市场利率的变化带来的价格剧烈波动风险及
再投资风险,同时面临因基础资产或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导致的信用评级下降甚至到
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



(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和交
易,且对投资者数量有限制,因此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潜在流动性风险较高。若发
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基金份额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
法及时
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八)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
点。投资国债期货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国债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
、基差风险:是指国债期货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以及不同国债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



4
、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合约头寸所要



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
、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
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九)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
、基差风险。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在股指期货
交易中因基差波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风险被称为基差风险;


2
、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
同因素的影响下,价
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
A.
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
B.
价格变动的
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
差异的风险;


3
、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风险是由于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
的结构不完全一致,导致投资组合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所带来的风险;


4
、衍生品模型风险。本基金在构建股指期货组合时,可能借助模型进行期货合约的选
择。由于模型设计、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按模型结果调整股指期货合约或者持
仓比例也可能将给本基金的收益带来影响。



(十)本基金特
有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海外市场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
统性风险。



2
、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
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
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
险可能相对较大。



3
、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额度限
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额度不足,而不能
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4
、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据范
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投资范围的港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不能及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
会的风险。



5
、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
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
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
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内地市场
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
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
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6
、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香港市场实行
T+2
日(
T
日买卖股票,资金和股票在
T+2
日才进行交收)的交收安
排,本基金在
T
日(港股通交易日)卖出股票,
T+2
日(港股通交
易日,即为卖出当日之后
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日)在香港市场完成清算交收,卖出的资金在
T+3
日才能回到人民币资金
账户。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
不能及时到账,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的风险。



7
、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
情形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
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
所上市股票的认
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
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
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8
、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牌
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
A
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停牌的具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
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
A
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
其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例如,
ST

*ST
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



不同,在香港联交所市场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
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大的主导权,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
A
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
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给基金
带来损失的风险。



9
、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港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港股通规则的限制和影
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10
、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部分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
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
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
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
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11
、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其他风险。



(十一)本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风险。



1
、流动性风险:由于新三板精选
层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动性弱于
A
股其他
板块,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新三板精选
层股票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股票无法正
常交易的风险。



2
、挂牌公司经营风险: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
力、财务
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如果本基
金所投资的挂牌公司盈利下降,其股票价格可能会下跌,或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导
致本基金投资收益减少。



3
、挂牌
公司降层风险:精选层挂牌公司出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层级调整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按规定启动层级调
整工作,精选层挂牌公司面临降层的风险,并且面临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再次进入原市场层
级的风险。



4
、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精选层挂牌公司出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终止挂牌情形的,
全国股转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精选层挂牌公司面临终止挂牌的风险,基
金流动性管理及资产处置也因此面临更大的风险管理压力,更大的终止挂牌风险也可能导



致基金净值产生较大波动。



5
、精选
层市场股价波动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
国股转系统对连续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
30%
,精选
层股票采用连
续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大于包括创业板和科创板在内的
A
股市
场相关板块,可能给基金
净值带来波动性风险。



(十二)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面临自动终止的风险。



(十三)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
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一、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
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1
)当中证
800
指数的整体估值水平处于过去十年的后
20%
分位,同时看好未来一年
上市公司盈利改善、资产回报率提高等,本基金将提高股票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为
45%
-
95%
(不含
45%
)。同时本基金将审慎判断后续市场环境变化,如股票指数
快速上涨导致估值水平超出合理范围,将适度调低股票资产
配置比例,保留部分估值处于合
理水平、盈利能力稳定的优质个股。




2
)当中证
800
指数的整体估值水平处于过去十年的前
20%
分位,同时担忧未来一年
上市公司盈利下滑、估值过高,本基金将降低股票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
0
-
50
%(不含
50%
)。同时本基金将紧密跟踪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如有显著改善,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调升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3
)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40

-
90
%(不含
40%
),
本阶段本基金股票资产配置的重点是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将遵循本基金的选择标准,寻找
估值合理、盈利趋势向好的公司。



(二)股票投资策略



1
、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从基本面分析入手。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优
选个股,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
的股票。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长期成长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1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
中处于垄断地位或者具有独
特的竞争优势,如具有垄断的资源优势、领先的技术优势、稳定的经营模式、良好的销售网
络、著名的市场品牌等。




2
)公司具有持续的成长潜力。从公司的商业盈利模式的角度深入分析其获得业绩增
长的内在驱动因素,并分析这些业绩驱动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主要考察公司过去三年的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3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层素质及其经营决策
能力、投资效率等方面,判断公司是否具备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能力。




4
)公司具有估值优势,主
要考察
P/E

P/B

PEG

DDM
等指标。



2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在对
A

H
股溢价水平进行重点分析和趋势预测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将优选香港市
场与国内
A
股在部分行业形成有效互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如下定性指
标:



1
)相关行业的环球龙头公司从欧美经济体及中国等新兴市场的消费需求中获益的程
度及可持续性;



2
)上市公司财务实力;



3
)公司是否具有领先市场的先入优势;



4
)公司是否具有不断提升市场份额的能力。



在具体定量指标方面,主要关注
P/E

P/B

PCF

DDM

ROE

EPS
成长性
EPS
增长率、
ROE
趋势、行业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等。



最后,本基金将利用两地市场在估值水平、投资者群体结构、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差异,
通过估值套利、事件套利等多重策略获取收益。



3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投资策略


相比于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以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为主,业绩
波动更大、持续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更强。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流动性良好的优质新三板精选



层挂牌公司,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的选择,积极寻找具有良好治理结
构、竞争优势和良好成长潜力的公司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1
)定量分析方面


本基金将关注精选层企业以下方面:


1
)成长性具体考察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
率(
PEG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


2
)行业竞争力主要通过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和产业链上下游等角度进行交
叉验证;


3
)创新能力具体考察研发投入总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新产品研发能力等
指标。




2
)定性分析方面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公司所在行业的竞争格局以及未来的变化趋势,从公司治理结构和企
业核心竞争力出发,研究这些企业的竞争地位和发展趋势,精
选出成长空间较大,成长性较
为确定的公司。此外,本基金还将关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活跃度和公司的股
权分散度。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
、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
GDP

CPI
、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
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
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
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2
、个券选择策略


对于国债、央行票据等非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
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
本基金将根据发
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
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
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3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赋予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投资者可能还具
有回售等其他权利,因此从这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应等于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和可
转换债券自身内含的期权价值之和。本基金在合理地给出可转换债券估值的基础上,尽量有
效地挖掘出投资价值较高的可转换债券。



4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投资策略


基于期限匹配、风险控制的需求,本基金将综合研究及跟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信
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因素,适当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在期限匹配的前提下,
选择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品种优化配置。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支持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资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
违约率、市场利率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
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
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
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
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
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
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2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
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
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
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
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二、 投资
比例
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
港同时上市的
A+
H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
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
)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10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
)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3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的,应遵循下列限制:


1
)本基金在任何交
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10%



2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
总市值的
20%



3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



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4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
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
值之和
,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6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15%



7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
市值的
30%



8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
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9
)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
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4
)本基金持有的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5%




1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
2
)、(
10

、(
16
)、(
17
)、(
18
)情形之外,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18
)项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
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三、 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
担与境内
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
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
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可能面临新三板市场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挂牌公司经营风险、挂牌公司降层风险、终止挂牌的风险
和精选层市场股价波动风险等特有风险




四、 基金风险等级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风险
划分

R
3




本公司对旗下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划分享有最终解释权。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
人自行承担。






作为本基金的投资者,本人
/
本机构
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愿自
行承担投资
本基金
所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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