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016 证券简称: 新宏泰 公告编号: 2021 - 017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 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冯伟祖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750 , 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 % ;董事陈建平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68 , 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 18 %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冯伟祖先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187,500 股,占总 股本的 0. 13 %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陈建平先生 自公告 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不超 过 67,125 股,占总股本的 0. 045 %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冯伟祖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750,000 0.51% IPO前取得:750,000股 陈建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268,500 0.18% IPO前取得:268,5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 减持数 量(股) 减持比 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冯伟祖 250,000 0.1687% 2020/4/29~2020/5/29 22.36-26.04 2020年4月7日 陈建平 81,500 0.055% 2020/5/26~2020/6/9 21.7-23.51 2020年4月29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原 因 冯伟祖 不超过: 187,500 股 不超过: 0.13%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187,500 股 2021/8/23~ 2022/2/22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金需 求 陈建平 不超过: 67,125股 不超过: 0.04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67,125 股 2021/8/23~ 2022/2/22 按市场价 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金需 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冯伟祖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陈建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冯伟祖先生、陈建平先生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 、 本次 董事 的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 、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 董事 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4 、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 董 事 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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