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 603887 公告编号: 2021-064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 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谢 晓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合计 持有 公司 股份 117,526,27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08%。 . 公司控股股东谢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565,3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21.87%, 本次补充质押后, 谢晓东先生 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数量为 66,444,000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67.4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谢晓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对外质押股份比例 为 56.54%,占总股本的 14.7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者 “本公司 ”) 于 2021年 7月 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谢晓东先生关于 完成股 票补充质押的通知,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 本次质押 股数 (股) 是否为限售 股 是否补 充质押 质押起始 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谢晓东 是 7,080,000 否 是 2021年 7 月 28日 2021年 9 月 20日 招商财富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7.18% 1.57% 购买香 江科技 原始股 合计 / 7,080,000 / / / / / 7.18% 1.57% / ( 1)本次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单位(股) 股东名 称 持股数 半年内到 期质押股 份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一年内到 期质押股 份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权人 融资余额 (元) 还款资 金来源 还款安 排 谢晓东 98,565,395 34,320,000 34.82% 7.61% / / / 招商财 富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150,000,000 自有资 金、股 票分红 所得 到期后 展期 / / / 32,124,000 32.59% 7.13%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129,200,000 自有资 金、股 票分红 所得 到期后 展期 卢静芳 18,960,883 / / / / / / / / / / 一致行 动人合 计 117,526,278 34,320,000 34.82% 7.61% 32,124,000 32.59% 7.13% / 279,200,000 / / (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谢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 (股)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 已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 未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股) 未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 谢晓 东 98,565,395 21.87% 59,364,000 66,444,000 67.41% 14.74% 0 0 22,721,392 0 卢静 芳 18,960,883 4.21% / / / / / / / / 一致 行动 人合 计 117,526,278 26.08% 59,364,000 66,444,000 56.54% 14.74% 0 0 22,721,392 0 (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 、本次股票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谢晓东先生进行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前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月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 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4)。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 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谢晓东先生 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考虑到 公司目前 股票 价格 处于低位 ,本次补充质押目的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的预警线 和平仓线,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质押风 险, 谢晓东先生 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 保证金等 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 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目 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所持公司股票质押率处于 可控范 围 ,且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7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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